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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美丽乡村建设现状调研与建议
发布时间:2014/11/19  浏览次数:3401 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渭南市委员会-渭南市政协-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渭南政协

 

 

渭南市美丽乡村建设现状调研与建议

民建渭南市委员会

 

渭南美丽乡村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引领下,成立了相关机构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各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和建设标准。经过各部门及各县(市、区)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显著的效果,许多村庄卫生整洁干净了、道路硬化了、农民的文明素质提高了,赢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为了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我们组成专题调研组,于20149月份分别与我市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农业局等职能部门单位进行了交流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和文件,并先后实地察看蒲城县埝城村、绒张村、赵山村和大荔县柳池村、平罗村等8个试点村,与各镇街、试点村干部群众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广泛了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探讨推进美丽乡村试点建设的措施和办法。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认识不深刻,步调不一致。

少数村镇主要负责人思想陈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存在“等、靠、要”思想;一些村镇盲目跑计划、要项目,不能结合当地实际和经济现状开展建设工作,照搬照套,缺乏全面规划和长远考虑;农民参与权、话语权、决策权不够,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许多大学生村官的在乡村建设中主观能动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甚至个别村镇干部美化、硬化自家门口,引起其他群众不满;还有的村庄同步搞建设,但进度快慢不一,效果参差不齐。

(二)重点不突出,规划设计不新颖。

调查显示,大部分村镇对美丽乡村建设没有整体规划,没有专业规划员以及组织机构,不能确保建设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有些村镇简单地套用其他地方的规划和建筑图纸,建设模式雷同,部分村镇规划虽然设计图纸好看,但重修饰轻实效,不能体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风格凌乱,主题不突出;个别村庄只见新房新墙,不见新村新风貌;农家乐和养殖业布局不合理,污水排放不畅,垃圾依然采用原始填埋方式,排污系统无规划,反而间接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系统。

(三)经费不到位,监督不及时。

大部分村镇除了政府配套下拨部分资金外,几乎都是靠镇、村投入,而相当一部分村镇经济困难,使得后期工作难以跟进;有些村镇因资金紧缺,导致部分工程长期搁置;镇和村一级没有专业财务、技术、监理等人员,现有管理人员对工程建设的流程和内容不熟悉,业务知识缺乏,给工程的质量、资金的申请和拓展带来了一定的障碍。美丽乡村建设涉及诸多方面,资金需求量大,单靠政府专项资金远远不够;许多乡镇随意更改设计、更换材料、增设项目,导致资金缺口大,专项资金不能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整合难度又大;乡村建设项目缺乏全程监督,存在亏空、挪用、账务不透明等经济问题。

(四)管理不全面,维护不经常。

大部分村庄的给排水系统不完善;许多主干道及公共场所不具备照明条件;有些地方一味追求仿古风格,显得沉闷压抑、缺乏生机与活力;有些地方敷衍了事,不能对古建筑进行复原,而是筑墙遮挡;有些地方对危房进行外立面改造,改造费用几乎接近新建费用;还有些地方虽然绿化已经形成,但管理跟不上,杂草丛生;已建成的文化墙基本上都是墙体彩绘,形式单一、内容简单;有的村镇休闲广场等公共场所脏乱,健身器材生锈损坏;一些村镇修建的养老院因村民长期传统观念的束缚,形同虚设;通村道路路面坑槽连片,垃圾随处可见;路灯照明土洋结合,不伦不类;垃圾箱(桶)、车辆的配置形式化严重,普及率很低;垃圾处理厂仅个别县城附近有,况且技术还不成熟,造成国家资金和资源浪费。

(五)制度不健全、考核不到位。

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机制形成缓慢;公共卫生保洁难、公共设施维护难、系统规划坚持难,各项管理制度有待修订完善;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不能达到有机协调;农村社保还不够规范完善;农民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没有完全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不够规范;工程建设缺乏全程监督,不能有效保障资金合理使用、进度合理安排和质量严格把控;建设资金账务审计不能全面、及时、有效,对部分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不够。

二、“美丽乡村”建设应把握的方向

打造“美丽乡村”应围绕建设环境优美、生活富美、社会和美的现代化新乡村目标,保持农村元素和乡村特色。在建设中应结合实际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体规划与“美丽乡村”建设  

以当地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居住水平、生产要求与发展趋势为基础,综合考虑耕作半径、生产用具存放、生产用房、家禽家畜养殖等多根本需求进行规划。制定“项目进园、住宅进区、农民进城”的长远发展目标。其次,不断完善村级公共服务配套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乡村都市”,使美丽乡村成为“微缩城区”,村民享受城市一般的生活便利与福利。第三,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建设富有特色的观光长廊和旅游景观,从而实现一村一景的美好愿望。

(二)生态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

建设美丽乡村,一定要注意克服土地浪费、规划不合理、环境污染严重及不符合生态原则的设计等问题,充分体现对环境的关爱乃至对整个生物圈的尊重。尊重自然、关注生态、注重可持续发展。

(三)乡村旅游与“美丽乡村”建设

利用农村资源和乡村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美丽乡村”休闲旅游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依靠旅游带动品牌发展,挖掘文化资源,打造民俗文化体验基地,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抓住生态林业圈建设的有利时机,完善一批特色项目,着力打造当地风俗餐饮文化。

(五)政府支持与“美丽乡村”建设

打造美丽乡村,既要高起点、宽视野的规划,且要总体统筹、打造各自特色。进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使镇村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有机衔接;对镇容镇貌、村容村貌进行专项设计,总结和提炼当地居民院落布局、建筑形式、建筑色彩、建筑材料等特色。提高村庄规划水平,深入推进农村道路、环卫、排污、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重点突出村容村貌整治。通过扶贫开发和名镇建设,打造以梯面片区为样板的美丽乡村;充分发挥连片农田集中开发的规模优势,加快推动片区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

三、“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问题。加强领导,增强两委班子成员对创建美丽乡村的意识。成立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美丽乡村建设评价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美丽乡村实施方案》和工作规划,做好经费预算,建立项目负责制,把美丽乡村建设列入党政干部政绩综合考核之中。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确保村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村集体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金融资本、科研院所和个人投资捐资,为农房改造、土地整理和环保项目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二) 科学编制建设规划。按照“近期选点突破抓示范,中期延伸扩面见成效,远期巩固提升全覆盖”的计划安排,实施建设规划工程、村庄建设工程、环境美化工程、产业提升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服务创新工程、组织建设工程等“七大工程”为重点,采取抓点、连线、成片的推进方法,尽快完成全市行政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避免凡是美丽乡村都有农家乐、都有采摘园的千村一面模式,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制定差异化发展战略;总结经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

(三)坚持环境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做好宣传工作,重点进行环境价值观、资源观、生产观、消费观、废物分解观的教育,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处理,建立巩固和提升环境质量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四清、四改、四化”工作。四清: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清杂物;四改:改房、改、改厕、改水;四化:绿化、美化、亮化、硬化;积极完善通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达到供水、排水系统、管网布局合理完善。

(四) 生态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问题。整治农村畜禽污染,实行人居与畜禽饲养分开,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大力推广大荔畅家村污水处理模式,全面提升自我净化能力。建设新型涝池,寻求环保技术资助,对处理后的水和涝池水合二为一,雨水污水实行分流净化后集中,便于资源利用。坚持适宜改厕,大力推广沼气和生物氧化池的建设。将节能减排纳入美丽乡村建设体系,通过对化肥农药的减量和垃圾污水等有机废弃物的处理利用,有效治理农业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充分利用生态环境优美、特色农业初具规模的有利条件,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

(五) 全面提升农村农民综合素质。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把文明理念渗透到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之中,潜移默化地改变和提高农民的价值取向与行为方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舆论氛围。高度重视农民的文化知识、素质及创业创新等方面的教育,努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农民的综合素质、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与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相匹配。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文化娱乐活动,建设农家书屋、农民之家、大型超市、幼儿园、养老院、公共卫生间、老年活动场所等,真正使村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得到实惠;加大对乡村干部的培训力度,组织村干部到创建成功的村镇参观学习,增强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设备管理可以发动村民义务护理或按劳付酬。鼓励年轻人回乡建设美丽乡村。

(六) 全面解决建设资金。进一步完善项目统筹协调推进机制、要素保障机制和责任分解机制,修订完善《鼓励投资的暂行办法》;简化办事程序,减免不合理税收,取缔地方保护政策,鼓励各村镇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建立集体和农民自筹、政府补助、引进项目、社会资本投入、各方力量支持相结合的多渠道投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统一协调下的包联机制,大力鼓励包联单位参与;努力争取国家美丽乡村建设政策支持,鼓励当地和在外的本地成功人士赞助,为做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颁发“美丽爱心大使”荣誉证书等。

(七) 加强建设监督和审计。严格对照目标责任、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按照阶段性要求,建立全程监督、动态考核、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跟踪问效。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加强审计工作,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避免挪用涉农资金进行美丽乡村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打造“阳光工程”。积极引入工程监理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八)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美丽乡村建设。构建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要向世人展示一种新的价值理念和人文精神,是向农民传输一种内在的精神需求和价值理念,真正体现美丽乡村的内涵。建立农民文化家园,大力弘扬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发扬优良传统,努力建设与美丽乡村相适应、与中华美德相衔接的核心价值体系。

总之,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工程,是建设美丽中国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美丽乡村建设无疑对解决三农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开辟了一条全新的途径,我们不仅要把美丽乡村建设当作真正的民生工程来抓,更重要的是把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到文化建设战略的高度来看待,才能有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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