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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96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12/3  浏览次数:746 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渭南市委员会-渭南市政协-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渭南政协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96号提案的


尊敬的张国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提案已收悉,现予以回复如下:

一、农村垃圾处理现状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村村容村貌、人民生活水平日新月异,然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依然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老大难”问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缺乏有效的解决手段,一些乡镇、村庄公路旁、沟渠、河道边成了堆放垃圾的场地,大片的生活垃圾暴露堆放,形成不少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既污染周边环境,又影响村容村貌。

二、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市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通过垃圾处理示范县验收、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垃圾治理百日行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等专项活动,并把农村垃圾处理作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了督查力度,我市大部份农村人居环境有了一定改善,但农村垃圾处理问题还存在不小的问题。比如镇村环境综合治理资金投入不足、大部分乡镇没有垃圾处理场,所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未进行卫生填埋或运往县城集中处理;大部分县没有形成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还存在村级公共维护经费投入较少等问题。

三、提案建议的落实措施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4点建议,我们就农村垃圾处理的模式要求、资金经费保障、监督机制等出台一系列措施落实办理。

1、出台指导性方案。市委办、市政府办已印发《美丽渭南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对美丽渭南建设工作重要内容三年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对各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对工作措施进行了要求。农村垃圾处理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创新生活垃圾治理模式,鼓励建立村级垃圾兑换银行等,推行适合各地特点的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

2、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全市共有548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纳入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信息系统。今年我们通过下发文件、检查督办、约谈问责等手段不断夯实各县市区主体责任,要求各县市区明确牵头部门职责,衔接相关部门和镇村,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定期报送整改销号资料,截止目前,全市548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并按程序申报省住建厅进行了销号处理。为防止反弹,大部分整治点位都采取了绿化、围挡、建设小品景点模式,并设立了监督专员,同时对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开展“回头看”。

3、健全农村垃圾处理“五有”机制。涉及农村垃圾处理方面,要求各县市区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镇)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基本实现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初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4、严格考核督查及奖惩。围绕美丽渭南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各县市区之间开展擂台赛,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对排名靠前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县市区予以扣减相应项目资金,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县市区进行约谈及问责;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镇和先进村给予表彰奖励。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930

(联系人:原诗瑶       电话:0913-293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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