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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五届政协五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11/25  浏览次数:983 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渭南市委员会-渭南市政协-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渭南政协

渭建函〔2020241                  签发人:尹参军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五届政协五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复函

民盟渭南市委: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农村设立相对集中的垃圾处置点的建议》(第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日益突出。《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618号)要求集中整治乡村生活环境,优化乡村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和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施“九大工程”第一条就是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以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有条件的也可由镇处理)为基本模式,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为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出了指导性要求和依据。

2016年我局印发了《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全市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的函》(渭建函〔2016296号),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我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立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联动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完善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资金,建立环卫专业队伍,实行考评机制,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户保洁(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区)处理”工作目标,确保农村垃圾处理率>90%

2017年,我市创新工作组织到浙江金华学习经验,实施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以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并印发了《渭南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和污水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政办发〔201748号)。同时制定并印发了《渭南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渭政办发〔201756号),加强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工作。

十九大后,国家提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结合渭南实际,我们提出《美丽渭南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推进,并加大了财政奖补力度,结合前期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百日行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对重点问题不断督办,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目前,省市县由住建部门牵头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从组织上将该项工作进行了加强,不间断组织各县(市、区)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镇)处理的基本模式,配套垃圾收集桶,建设垃圾收集设施,配备垃圾中转站,将垃圾进行收集、转运、填埋处理。各村组都配备保洁员和垃圾收集员,建立垃圾清运、道路保洁管理制度及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制度。我市潼关县被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县,制订了《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并健全符合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管理云平台,使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感知能力和中后端监督管控能力得到提升,各类宣传活动广泛开展。中省也设置了奖励资金进行推进,提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减量化处置减少垃圾治理成本。还需要镇村干部广泛宣传环保法规,普及村民环保意识,引导村民实施垃圾分类,正规处置。同时你提出的农村生活污水及建筑垃圾的处置问题,我们会积极采纳,向上级反映情况,以求得到更好的推广应用。

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垃圾会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环境会得到改善。再次感谢您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930

(联系人:原诗瑶   电话:0913-2930533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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