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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10/16  浏览次数:891 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渭南市委员会-渭南市政协-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渭南政协


签发人:陈                       渭应急函〔202090

 

对市五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9

提案的复函

民盟渭南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建议》(第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源头设防,科学把控高层建筑消防设计

消防救援机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后,市消防救援支队主动对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函商将消防车道、标识警告牌、物业管理、登高扑救面等内容的审查列入消防竣工验收的内容,建议在高层建筑总平面布局设计时,应结合项目本身及周边区域实际,充分考虑消防车道实际净宽、净高、转弯半径及树木等障碍物和消防车登高面合理位置,尽量避免合用、借用。如因地块建筑群由政府部门统一规划、个别项目用地紧张等原因,在建筑红线内设置消防车道、救援场地确有困难需利用市政道路时,则必须征得规划、路政、交管、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同意并取得认可文件。对新建住宅小区尤其是高层住宅要提出户均配套车位比例,最大限度减少占用消防车道情况发生。加强事中监管,严格把握高层建筑施工质量。积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高层建筑施工质量过程监管,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在高层建筑施工质量主体责任,对涉及消防车道、消防扑救面、消防设施的施工中加大过程监管,对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擅自变更等行为列入监管“黑名单”,切实从源头上保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二、提升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针对高层住宅小区和多产权单位,注重发挥业委会和物业主体责任和牵头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消防责任体系,逐步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常巡检、月度检查、隐患报告等各项工作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设施完整好用。充分发挥高层建筑微型站队员在消防宣传、火患排查、初期火灾扑救、疏散人员等作用,指导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制定自防自救预案,积极开展人员疏散、灭火逃生等应急演练,规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火警处置程序,着力提高人员设施操作水平和快速处置突发事故能力。

三、抓好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治理

对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隐患的情形,会同公安派出所督促物业动用专项维修基金落实整改工作;不属于商品房的,会同房管部门共同推进整改措施纳入政府实事工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或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形,消防救援加大刚性执法力度,推进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力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四、持续提升消防科技化水平

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逐步推动将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情况接入物联网系统。推动升级改造小区栋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劝阻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消防违法行为。结合政府实施项目,在老旧高层住宅建筑加装应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装置等设施设备,落实好物防技防措施。

五、强化联动和舆论宣导,加强应急处置和全民安全意识

建立完善的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应急救援联动响应机制的落实,在现有应急救援调度指挥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联动应急机制,一旦发生重大火灾或其他较大灾害事故,由政府组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调集公安、供电、供水、医疗、环保、建设、新闻媒体等单位到达现场联动处置。完善联动部门区域性物资储备机制,落实联动部门值班备勤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较大灾害事故,随时能调得出、跟得上。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各行业部门、社会单位、物业服务机构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群众逃生自救和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建强物业管理队伍,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和卫星消防站的建设,真正做到打小灭早。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0826

(联系人:王颖   电话:0919-2933382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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