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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渭南市五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10/16  浏览次数:794 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渭南市委员会-渭南市政协-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渭南政协


对渭南市五届政协五次会议

11号提案的复函


民革渭南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实施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第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韩城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近年来,韩城市一直在致力于规范全市物业行业管理工作,提升整体物业管理水平,进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201829日,韩城市政府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韩城实际,出台了《韩城市物业管理实施意见》(韩政办发〔201822号),按照《实施意见》中的《韩城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管理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季度考核和年终考评,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更好的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近期,为进一步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正在拟定《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管理办法》,通过开展星级评定活动,打造5-10个物业管理星级示范小区,提升物业行业品牌形象,优化整体物业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韩城市人民政府

                         2020916

(联系人:孙振中    电话:13609135608

抄送:渭南市政府办公室,渭南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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