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号
加强渭南市城区停车场(位)管理的建议
随着渭南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域内机动车的数量在不断上升,与之对应的公共停车场(位)却严重不足。城区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停车供需矛盾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对宜居县城建设造成很大的制约,以富平县为例:
一、富平县汽车保有量和停车位基本情况
根据县公安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县城常住人口18.7万,而截至2018年12月,全县注册机动小型汽车(不含西安和外省注册车辆)27318辆。根据统计,县城现有公共停车位4250个,其中”两河”公共停车位1104个,城区路内临时公共停车位930个,城区道路道沿上临时公共停车位2216个。城区近18.7万人ロ平均每44人拥有一个车位。按照国家《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城市停车场用地总面积应达到人均0.8-1.0m。目前我县建成区面积为20.5平方公里,折合2050万平方米,县城区总人ロ18.7万,城市停车场(位)面积人均约为0.009平方米,这些数据显示出我县城市停车泊位严重缺乏。
由于城区停车位和车辆快速增长之间不平衡的突出矛盾,停车难问题给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品质的提高带来了严重影响。一是市民出行不畅,商贸活动受到制约。人民路、车站大街是我县集中的商贸区,人流多,车辆多,市民购物期间就近找不到停车位,给市民出行购物带来诸多不便;路内停车,造成道路狭窄拥堵,车辆擦挂时有发生,县医院、县幼儿园、社村小学、实验中学等人员聚集场所,停车难现象尤其突出,特别是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尤为突出,给城市动态交通、市民出行带来很大的障碍,严重影响市民的品质生活。二是违章停车突出,影响市容市貌。在一些地方,由于车位规划不足,车辆停放“见鏠插针”,违规停车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破坏了城市基础设施,降低了城市品位和形象。由此可见,“停车难”问题不仅影响道路通行、交通安全,还对我县经济发展、市容环境等多方面造成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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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历史原因,停车位建设不足。
合理的停车位供给结构应该以配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车位为辅,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由于历史原因和当时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在早期住房车位配建上,考虑不充分,缺乏前暗性。比如新华大厦,车位设置几乎是零;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车位配建不足,容量低于配建标准,比如南韩农贸市场、县文体中心前等公共场所没有规划建设相应规模的停车位。
(二)汽车增长速度迅猛,车位供需矛盾突出。车位配套建设速度跟不上小汽车增长速度,导致车位供需矛盾突出。根据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县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7318辆,其中还不包括在西安及省外注册的车辆。
(三)停车位利用不充分,车位使用监管不到位。
一是停车位利用率不高。大多数办公场所停车位白天不够用,晚上闲置,而居住地停车位则存在晚上不够用,白天闲置。在小区外面道路上却是“有车无位停”。二是公共停车场缺乏。公共停车场目前仅有:“两河”公共停车场、人民路、车站大街、莲湖大街东西段、频阳大道南段路内以及道沿上的临时公共停车位,其比例远远不足,不能满足现实需要。三是停车位监管不到位。在车位严重紧张的情况下,部分配建的停车场挪为他用或者没有用,导致停车难现象加剧。四是市民共享意识不强。少数市民综合素质不高,共享意识不强,将公共停车位长期占用,造成停车位的周转利用率低。
三、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应从“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入手,高标准规划,高品质建设,高质量管理,扩大停车位供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逐步形成城区停车以配建停车位为主体、以路外公共停车位为辅助、以路内停车位为适当补充,与城区整体交通系统相协调、供需和谐的静态交通格局。
(一)高标准统筹规划,严格执行标准。
要根据目前车辆的增长趋势,将停车位的规划与整个城区发展的规模、方向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动态的停车规划体系。一是严格执行配建标准。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要严格执行标准规划地下停车位,在办理批复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必须将规划配套修建的停车位作为“硬指标”公园、广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或人员聚集地也要按容纳人口总量测算合理的停车位比例并纳入项目规划。二是做实规划,向新城区要数量。新城区规划要立足长远,严格按照标准或高于标准进行规划,并留足发展空间。
(二)以政策性支撑为主导,加快停车位建设。
一是深挖潜力,补齐短板。针对县城区停车难的现状可以充分考虑通过城区闲置地方改造修建停车场,比如县招待所空闲时间已久,县政府可以协调所属单位,把招待所规划公共停车场,使资源最大化利用。二是市场化经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社会资本多元化投资,针对停车“有需求无市场”、市场化水平较低的现状,政府要适时出台停车场经营管理等相关政策,调动多元化投资建设停车场的积极性
(二)加强管理,科学设置管理机制。
要将机动车停车工作纳入城市综合交通管理体系,坚持有偿使用、共享利用、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原则。一是依据《陕西省定价目录》中有关城市占道停车、公益性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及《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关于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等有偿使用的规定,出台我县公共停车位有偿使用相关文件,发挥公共停车位的调节效能,保持合理的车位周转。二是整合闲置资源。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等单位的停车场地在一定时间段无偿对外开放。三是加强部门联动,要把“停车难”从规划、审批、建设、管理等环节贯穿一线,从源头解决问题。四是建立健全公共交通系统。加快公交系统的发展,建立健全公交网络,加大覆盖区域,同时鼓励广大千部群众逐步形成以出租车、公交车为优先、共享单车、自行车、步行为补充的绿色出行方式。
签发人:李曙升 渭规函〔2019〕91 号
对市五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37号
提案的复函
民革渭南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渭南市城区停车场(位)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十分感谢贵委对渭南城市规划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贵委对城区“停车难”问题分析的十分透彻,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吸收。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停车位配建。一是严格落实建筑停车配建标准。在出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书上明确需至少配建(补建)停车位数量,公园、广场、医院等可根据容纳人数适当增加停车位数量;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中要求停车设施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并满足设计条件书提出的停车位数量要求;在项目规划竣工核实中对配建的停车场(库)一同验收,停车位数量须与设计方案一致,从而在源头上强化停车位的配建与实施。二是增加公共停车位配置数量。公共停车场规划设计方案,在消防、交通组织满足有关规范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设计方案优化,尽可能增加停车位数量。三是合理设置路内停车。路内停车为辅,是路外停车必要和适当的补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在不影响城市交通的前提下,从严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并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周边停车场情况等综合因素,实行动态管理,对影响城市交通的路内停车泊位及时予以取消。
二、加强停车场管理。一是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根据《渭南市中心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针对规划的144处公共停车场点位,综合考虑停车场土地、规划等问题,对有条件建设的停车场尽快列入近期城建计划。同时,规划确定的公共停车场用地,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二是加快停车场产业化发展。按照“统一规划、政府引导、企业参与、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公共停车场建设,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三是有机整合区域停车。按照区域统筹、动静统筹、路内路外统筹的思想,对沿街的停车场、出入口进行优化整合,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将内部空闲车位向外共享,对于老旧小区可采取与周边停车共用和增加夜间路内临时停车等措施,共同改善区域的停车和交通问题。同时,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中,综合考虑公共停车场规划、城市路网规划等,协调解决城市交通问题。
三、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一是实行停车收费。按照“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实行差异化的停车收费标准,通过市场价格杠杆来调节公共停车位的周转率,合理引导市民出行方式。二是提倡绿色出行。倡导市民采用乘公交车、骑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健康的方式出行,减少对城市道路交通影响。三是加快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通过改造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增加自行车廊道、公共停车点等措施,保持慢行系统畅通,营造良好的慢行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