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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我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1/10  浏览次数:6138 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渭南市委员会-渭南市政协-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渭南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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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我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的建议

 

秦岭渭南段东起三门峡、西至西安、南接商洛、北依秦岭山脚线,东西长约119.02公里,总面积1713.9平方公里,涉及我市4县市区的16个镇()82个行政村,人ロ10.15万人。在这里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市级水源保护区2个、森林公园5个、国家矿山公园1个、省级地质公园2个,林场5个。可以说秦岭的环境保护问题和我们每个人,和我们的子孙后代繁衍生息息息相关,不夸张地说秦岭就是我们的生存之基、发展之本、幸福之源。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非常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45月至20187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六次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规建别墅问题作出批示、指示。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问题导向、立足録色发展、放眼千秋大计的家国情怀、历史担当、民族担当的集中反映。那么我们的情怀和担当又该是什么呢?我想,拆除违建后对环境的恢复和保护就是我们的情怀和担当,是我们需要深入思索的课题和今后工作的重点。目前,秦岭北麓环山地带环境保护方面,依然存在着多头管理,各管一摊儿的管理模式,同时还存在种地、伐木、打柴采药等破坏环境和排放生产生活污水、废水等污染水源的现象,有些是人为使然,有些是客观条件受限,为此建议:

一、在管理上下功夫。建议借鉴外省市在环境治理方面的先进管理经验,以秦岭办为班底成立秦岭北麓生态保护管理局或管委会,充分发挥基层林场、水库的职能作用,明确职能职责权限,成立内设机构,定人定岗,保证责权统一,杜绝只收费不管理,只罚款不监管乱象,将人员、资金、政策划归一处,统筹区域资源,统一保护、管理和利用,将秦岭北麓的环境整治和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採索实施生态移民。秦岭北麓山区居住着超过10万群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本无可厚非,但是因生产生活对资源的消耗、破坏以及对水源的污染却不容小觑,因此探索实施生态移民,将山区的群众转移到平原生产生活已迫在眉睫。转移工作需要政策、资金的支持,要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重点考虑转移群众今后生产生活的持续发展问题,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实施。

三、限制工业,改造农业,规范旅游业。对工业生产企业和开采企业制定严格的准入制度,签订环境保护协议,对破坏环境的企业零容忍。改变传统农业生产习惯,大力发展绿色农业链条,解决生态环境的循环发展利用,建立友好型生态发展模式,实现人与自然共生共容。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合理有序开发旅游资源,有禁令,有禁区,以生态旅游、观光旅游为主,对旅游项目和活动加以限制,尽量减少“三废”的排放。

四、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教育活动。面向全社会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教育活动,通过摆放展版、发放宣传册、播放宣传片、环境保护知识宣讲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将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社区、厂矿和乡村,不仅要有正面的引导教育还要配合负面的警示教育,通过持之以恒的宣传教育,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就是保护我们的子孙后代”等理念深入人心,让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全社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36号提案的复函

 

民革渭南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保护我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的建议》(第2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我市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问题历次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化保护并重原则,不断完善规划、健全机构、加强监管,扎实开展秦岭北麓渭南段生态恢复治理及乱搭乱建问题专项整治、“五乱”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积极配合省委专项督查和专项巡视,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着力构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整治取得阶段成效。

一、进一步健全机构,深化峪长制管理模式,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管理。

2009年,我市成立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18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调整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市纪委(监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的秦岭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8个增加到35个,加强了工作力量,明确秦岭委员会6项主要职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并在市发改委内部调剂2名行政编制。

2018年以来,我市成立以市、县、镇、村为单位的四级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推行以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峪长制模式,以县(市、区)公安局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警长制模式。全面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最严格的保护、最严密的管控和最严肃的问责”,彻底消除秦岭渭南段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的“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体系,通过把信息网格、镇行政区划边界和秦岭峪道内相结合的方法,将我市秦岭区域划分为网格单元,落实网格长网格员607人,峪长警长99人,承担全市秦岭区域疑似问题线索排查、现场发现问题取证等任务,有力加强秦岭区域日常监管,有效遏制了“五乱”等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反弹回潮。

二、积极探索开展生态移民工作。

我市秦岭区域人口共计1618659811人(含一级水源地5802136人),其中临渭区868234444人,华州区397613109人(含一级水源地5802136人),华阴市285010080人,潼关县6782178人。目前已搬迁人口共计19036958人(含一级水源地119509人),其中临渭区6352565人,华州区8442895人(含一级水源地119509人),华阴市242692人,潼关县182806人。未搬迁人口共计1377751138人(含一级水源地194649人),其中临渭区804731879人,华州区26268499人(含一级水源地194649人),华阴市26089388人,潼关县4961372人。

三、尽快修编我市《规划》,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927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已经省第十三届人大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拟于121日开始施行。目前,省上正在对《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制定秦岭区域产业准入制度。根据《条例》要求,尽快对《渭南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行修编,同时督促各专项规划尽快出台,促进秦岭区域“多规合一”,为我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基本遵循。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和省《总体规划》,划定秦岭区域“三区三线”,加强秦岭区域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大力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2018以来,我市认真落实《渭南市秦岭生态环保护宣传教育办法》,在渭南日报、渭南广播电视台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刊发各类生态环保宣传稿件86篇,大力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召开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宣传教育整改工作会议,对宣传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组织秦岭沿线4个县(市、区)进村入户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设置宣传牌300余块,编印发放宣传手册、知识读本、应知应会等5000余本,营造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921日,在临渭区桥南镇黄狗峪开展了“保护生态屏障 践行绿水青山”暨秦岭“弯腰行动”。来自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一百余名志愿者参与了活动。活动中,志愿者们对秦岭峪道内的垃圾进行了徒步捡拾,向峪道居民和游客发放了《渭南市民文明公约》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料,大力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秦岭、爱护秦岭、保护秦岭的浓厚氛围。

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部署,更是推动我市绿色发展的现实之举。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加快完善法规体系,着力抓好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真正把秦岭生态保护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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