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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5/14  浏览次数:3879 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渭南市委员会-渭南市政协-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渭南政协

309

关于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国家卫生城市的成功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有力推进,我市中心城市管理水平有所提升,但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与群众期盼还有一定距离,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建筑工地管理粗放,管理不规范,拉土车狂奔,抛撒现象严重,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成为污染城市环境的根源。

二是机动车鸣笛现象较为严重,造成嗓音污染,影响群众生活。

三是部分道路清扫不及时不到位,尘土较多,加之洒水车压尘,暂时有效,过后依然尘土飞扬,起不到根本性作用。

四是硬化绿化有漏洞,达不到全覆盖,尘土随风而起的现象随时发生。

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1.成立城市综合管理机构。统筹管理城市事务,统一协调、统一监管,责任唯一。

2.加强教育培训。对司乘人员及涉城部门及建筑企业开展文明素养教育,开展标准规范培训和法律法规教育,增强文明、法制意识和综合素质。

3.加大执法力度。对拉土车及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管重罚。同时加强清扫保洁。

4.加快基础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的原则,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全面硬化,对所有裸露土地进行绿化覆盖,既增强美感,又防尘压尘。

 


签发人:王纪安                渭执法函2018108

 

对市五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09号提案的复函

 

王美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建议》(第3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今年全国城管系统自上而下的体制改革,管理职责将进一步明确,执法体制得到进一步理顺,随后相关的法律法规将逐步出台,目前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将得到很好的解决,责权将更加明确和清晰。

2.每月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定期组织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各渣土清运公司负责人和渣土车驾驶员召开教育培训专题会,向他们宣传中省各级管理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配合城管局的工作。

3. 联合交警部门,每周至少开展两次联合执法活动,在城区主要路口和重点部位,设点查挡违规拉运车辆,城区14个渣土车辆检查点每天从晚8点持续工作至凌晨2点,对违规拉运行为实行严管重罚。

4.按照市政府安排,今年我局对城区所有未硬化道路和裸露土地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统计,并将排查结果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实施硬化或绿化工作。

 

 

渭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88

 

 

 

 

 

 

 

 

 

 

 

 

 

(联系人:陈英        电话:2933670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签发人:简录民                      渭编办函201835

 

关于对市五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09

提案的复函

 

王美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保障城市健康运行的任务日益繁重。近年来,为切实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市编办积极履行部门职能,不断从体制机制层面推动城市管理的良性发展。

一是合理划分市区权限,积极构建“市级宏观指导,区级属地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20089月,市编委印发《关于理顺城区环卫管理及城管执法体制的通知》(渭编发〔200818号),将市城建局所属的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及其3个大队人员编制、资产设施整体移交临渭区政府,与临渭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合并,组建渭南市临渭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为临渭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全面下划中心城市环境卫生监管职能,落实属地责任。2016年,市编委印发《关于城区园林绿化管理体制调整的通知》(渭编发


201625号),科学划分市、区两级在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职责任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绿化规划制定、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日常养护等由临渭区、华州区、高新区、经开区承担,现有机构、编制、人员、资金按照“人(钱)随事走”的原则整体划转临渭区。

 二是扎实开展城管执法体制改革。2017年,我市按照中省改革部署,全面展开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革以“权责一致、职责清晰、权力下移、规范有序”为原则,以实现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全覆盖为目标,整合市县两级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行城市管理机构综合设置,职能统一行使。改革在市级各县(市)、临渭区、华州区均设立城市管理执法局,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组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分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职责,以及住建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统一交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承担。目前,市县两级、市属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均已组建,“三定”规定均已印发,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今年以来,为保障新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正常运转,市编办将“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列入市委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专项组工作任务,明确由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尽快落实职能调整和人员编制划转等具体要求。下一阶段,市编办将持续发挥专项组联络员单位作用,协调、督促城市管理执法局落实改革要求,努力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深化城市管理改革任务,共同助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台阶,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目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渭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87

 

(联系人:王颖         联系电话:2930797

 

 

 

 

 

 

 

 

 

 

 

抄送: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渭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8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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