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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对发展民办教育提案(184号)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8/6/1  浏览次数:3706 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渭南市委员会-渭南市政协-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渭南政协

市教育局对发展民办教育提案(184号)的复函

渭南市教育局

市五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复函

(渭教复函〔201733)

市工商联:

您提出的《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的建议》(第1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能看出来,您对全市民办教育有全面的了解和深入分析。

正如您所说,我市的民办教育随着教育改革的春风应运而生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为全市教育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民办教育围绕“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十六字方针,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上下功夫,稳步推进全市民办教育市场的规范化建设,推动民办教育发展。

您提出的民办教育存在的三方面问题:

一是生源人数十分少问题。这是公民办学校共同面对的问题,学生选择上公办和民办完全是自愿行为,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得强行阻碍学生的意愿,这是原则。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是实行统一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时间组织录取和公示结果,公民办一视同仁,同时录取的政策。民办学校生源巨增,超过公办学校;有的锐减,这都是正常现象,符合学生的上学需求,前提是不得违规超计划招生。

二是生源质量太差劲问题。高中录取公民办是同时进行,公民办是公平环境竞争,选择上什么样的学校是学生的意愿,在录取过程中单纯就考试分数来说,我们提出了民办学校与当地公办高中最低控制线一致的分数要求。

三是学生权益无保障问题。对于学前一年免保教费、义务段的两免一补,全市一直实行公民办同等对待,同时执行政策,您说的情况,可能个别民办学校确实存在,下一步,我们会大力开展检查督查,确保民办学校学生和公办学生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对于高中学生免学费,陕西省普通高中免学费实施方案里要求,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同类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减免收费,财政按照免学费标准和“免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给予学校补助,保障学校收入水平不降低,民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高出财政补助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家庭收取。

您提出的三点建议,对全市民办教育发展都很有针对性,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也将采纳实施。201611月,新民促法及配套政策文件颁布,2017412日,在渭南初级中学,市教育局召集了各县市区主管民办教育的副局长和股长,对新民促法及配套文件进行了培训学习,要求各县市区层层宣传,加强学习,对新政策宣传到每所学校,坚持推进新法新政策落地生根,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民办教育的良好发展,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学校,社会“四位一体”齐抓共管,建立“政府主导、教育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长效治理体系。下一步,我们的努力方向是:

一、充分认识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

民办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在弥补公共教育资源不足,满足人们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强调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致力于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因此,我们要求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公办、民办教育发展,把民办教育重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纳入整个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根据不同教育层次和区域特点,合理布局,纠正偏差,使民办学校的数量、规模、质量既能满足社会需求,又不影响整个教育的公益性。

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

下一步,按照新民促法及配套政策要求,我们将开展充分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调研,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政策体系。制定落实新民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对其给予民办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要尽力落实到位。逐步建立公民办教师合理流动机制,给予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定、专业培训、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解决民办学校留人难问题。

三、树立教育质量观,实施全面素质教育
  质量是民办学校生存和发展的保证,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诞生的民办教育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有危机意识。同时,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充分义务引导和指导,让民办学校在全面质量观指导下,对学生实施全面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办出真正意义上的高质量教育,占领市场地位。

四、规范引导并举,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引导民办学校在普及教育的基础上,向提供优质教育资源转变。探索政府和民办学校合作办学,构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共享办学资源,充分发挥两种机制优势,使群众得实惠,民办教育上台阶。二是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学校、企业、个人按照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办学,鼓励和引导出资人加强对民办学校持续投入,在特色上做文章,做大做强民办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使民办教育真正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全市民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我们共同努力,促进渭南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也欢迎您继续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渭南市教育局

 2017524

(联系人:庞文红    电话:0913-293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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