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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4/4/18  浏览次数:2956 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渭南市委员会-渭南市政协-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渭南政协

关于我市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土地活则农村经济活。为深入了解和研究我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3月上旬,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杨文斌副主席带领下,深入华阴、合阳,对全市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赴杨凌、高陵进行了考察学习。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入和农村劳动力快速转移,农村土地呈现出加速流转态势。据统计,截止2013年底,全市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农户106.26万户,承包经营耕地面积753.86万亩,农村耕地累积流转89.08万亩,转出承包地的农户10.52万户,分别占承包土地总面积的11.82%和农户总数的9.9%。目前主要流转形式有转包、互换、出租、转让、托管、股份合作等,其中:转包、互换、出租、股份合作分别达到45.86万亩、12.87万亩、20.52万亩、0.92万亩,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51.48%14.45%23.04%1.03%。流转土地转入经营大户面积51.79万亩,转入农民合作社面积15.28万亩,转入涉农企业面积11.59万亩,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58.14%17.15%13.01%。全市签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8.95万余份,签定率达85%以上。目前除华阴、大荔外,其余县市区都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机构,60%镇(办)也成立了流转服务机构。特别是合阳县对土地流转工作比较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考核,全县10个镇(办)均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健全,运作比较规范。土地流转已成为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实现新一轮快速发展的“兴奋点”和“催化剂”。

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市县区领导和部门干部对土地流转工作重视不够,对政策理解领会不透,对为什么要流转,怎样流转心中无数;有的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之间的事情,放任自流,缺乏规范引导;有的不重视对基层干群的政策宣传培训,农民把“流转”与“失地”相混,担心土地流转出去收不回来,失去了土地经营权和生活保障。

二、服务机构不健全。部分县(市、区)对2012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落实不到位,组织领导乏力;有的市县缺乏土地流转支撑服务平台,机构不完善,土地流转操作不规范;有的虽然建立了机构,却无固定人员,无经费,无工作职责,形同虚设;有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和仲裁机构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造成流转信息不对称,流出方和流入方有效对接难,流转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也得不到及时化解。

三、配套政策跟不上。不少县市缺少关于对土地流转的具体指导性、程序性和操作性政策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者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特别是在免除农业税后对造成耕地损害、撂荒、非农化等行为缺乏有效的追究机制;一些县市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没有完成;流转耕地无法抵押贷款,融资难;种粮直补、良种补贴未能真正补到流转后的种植者手中;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为了产业扩张需求,靠行政命令,只满足企业诉求而忽视农户利益,土地流转价格偏低,又缺乏公平合理的补偿机制,常常因出让金引起矛盾和纠纷,甚至中止合同。

四、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尽管目前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地建立健全和完善,但土地仍然是广大农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所以农民对土地流转依然心存疑虑,流转双方均不敢大胆流出和流入,限制了对流转土地的长期投资和投入。一些农民害怕流转地价低,又找不到事做,生活无保障。相当多的农民因为文化水平低、缺技术、年纪大,转移能力差,不愿意流转。同时由于目前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缺乏一定的强制性,因而大部分的农民工担心失业后生活无着落。

几点建议

一、做好基础工作。“依法、自愿、有偿”是土地流转的原则。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基础性工作尤为重要。首先要典型示范、效益诱导。通过现场参观、组织宣讲等方式加强对乡村干部的培训,对群众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引导,让农民切实认识到土地流转的好处,提高农民的流转自觉。其次做好确权发证。依法明确农户承包土地的空间位置、承包期限,为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提供法律凭证,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三是互换并地提高质量。整合捆绑农业、水利、综合开发、林业等涉农项目资金,引导农民互换并地,连片治理,提高土地质量,提升土地流转价格。四是强化农民素质的提高和新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把农民培养成有较强土地流转意识和市场观念、有较高生产技能和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二、健全管理机构。市上要制定有关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管理、规范土地流转工作。建议市县统一明确设立县(市、区)、镇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与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按照“有牌子、有专人、有职责、有经费、有场所、有业绩”的要求,重点加强流转政策咨询、土地价格评估、合同登记管理、土地权证变更、流转纠纷调处等关键环节,规范办事流程,促进土地流转。要积极设立市县镇三级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共享供求信息,实现农村产权与市场的有效对接。

三、培育流转主体。缺乏受让土地的经营主体,是制约我市土地流转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下大功夫培养各类经营主体。一是培育经营大户,通过流转聚集土地,整合惠农政策,统一生产标准,走绿色、品牌的路子。二是培育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农民土地入股,成立自己的公司,自己开发,自主经营,发展专业合作社。三是培育涉农企业,指导他们按照产业政策要求组织经营活动,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和带动作用。四是培育农业园区,使园区成为土地流转的重要载体和现代农业的辐射中心,引领各地农村形成区域化种植、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产业发展格局。

四、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农业补贴、资金奖补、项目建设、农业保险及税务登记等方面,根据不同经营主体,实行分类差别政策。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应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用于土地流转可以作为财政贴息贷款资金,或者以财政出借资金滚动使用,对流转大户给予贴息贷款或短期无息借款等方式予以扶持。三是建立金融扶持机制。大胆探索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那些产业前景广阔、效益好、资信度高、财务规范的土地经营主体应给予贷款扶持。同时各级财政要重视农经机构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履职能力。

五、完善保障体系。要认真落实好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五保供养、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以及方便可行的转移接续办法,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对于承包土地全部流出的农户优先纳入各类就业计划。对转出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在外务工的农户,尝试建立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取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养老保险等权益,或者在流转过程中直接缴纳社保费用的办法,弱化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从根本上解除农民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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