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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渭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专题协商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28  浏览次数:10055 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渭南市委员会-渭南市政协-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渭南政协


  关于渭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专题协商的报告


11月中上旬,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会同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在张开副主席的带领下,深入我市临渭区、华阴市、蒲城县就污水治理、中水回用、生态湿地保护、河渠黑臭水沟治理等情况进行调研视察。又赴广东、广西一些工业、旅游业发达的地市,考察学习了他们系统推进水生态治理、改善和提升水生态环境、饮用水源地保护、贮备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听取了我市各职能部门关于渭河流域水生态治理的情况汇报,委员们就目前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与他们进行了认真地协商讨论,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我市渭河流域水生态治理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渭河流经我市6县(市、区),沿线建有6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6.2万吨/日。企业数170个,主要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和有色金属矿产选业,年工业废水排放总量281.30万吨。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我市在全面推进渭河综合整治,根治渭河水患灾害,改善生态环境,打造渭河安澜、绿色的景观长廊方面所取得的成效。指出了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对水污染问题认识不足,缺乏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省市针对渭河流域的水生态和水环境治理,出台了许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划、方案,但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认识不到位,执行力较差。二是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不够,影响周边环境化肥、农药过量使用,多数规模化养殖场未建设环保设施或建成的不运行,村镇基础设施不配套,生活垃圾和污水大多未经处理排放。三是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生活污水未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我市18个工业园区中就有10个园区未建污水处理厂,一些县(市、区)的老城区或新建小区污水未归集,有些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也因污水处理费拨付不足、管网配套差等等原因,平均负荷率达不到国家75%的要求,运行不正常,使治污点成为新的污染源,有“建一个污水厂,污染一条河”的恶性现象发生。四是中水利用率和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低。目前仅城区就能产出6万吨/日的中水,但利用率不高,效益差。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基本是简单填埋处理,容易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为此,委员们建议: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清醒认识我市环保工作特别是水污染方面的严峻形势,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秉承“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水环境治理思路,坚持山水林田湖一体治理,敢于担当,立愚公志,咬定渭河生态水环境治理不放松,确保渭河流域水生态安全。

二、标本兼治,注重成效。一是高起点规划渭南水系建设。前瞻性地规划渭河流域重要水生态区、水源涵养区、河滩湿地保护区,充分论证全市生态水、绿化、污水管网、立体交通等规划;在留住高品质天然水上做文章,加大南山支流水系及雨洪资源保护利用力度,积极推进渭南饮用水源和贮备水源库建设;着眼长远,规划建设城市水通道,逐步实现境内河流水系连通和省市大中型灌区联网运行。二是科学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湿地建设要实是求是,因地制宜,避免过度的工程措施。要注意恢复湿地自然形态与水域生态功能,充分发挥其自然渗漏、滞留、蓄水、净化回用水体和生态景观作用。要加强中水网管建设,鼓励、支持中水的有效利用,提高中水效益。三是全面推进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实施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加大渭河干流两岸、污染较重支流入渭口、重点排污口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口的湿地建设力度;恢复和重建沿岸生态环境,提升生态景观长廊品位;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全面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积极倡导利用农村小荒沟坡地修涝池、建微型小湿地等,有效净化农村水源污染,改善村镇水生态环境。

三、齐抓共管,生态安澜。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积极探索多元共治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渭河水污染防治的投入,要把水污染治理同创模、创文、创卫等结合起来,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生活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扶持措施,积极培育治理市场主体,要积极探索推进污染的第三方治理机制、环境影响的协商机制、环保组织的倡导机制和新媒介的赋权机制等多元共治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制。二是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要注重加强环保系统内和跨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整合资源,力求协调增效。如住建局抓好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工作,提高污水归集率;在城市新建城区内和有条件改造的老城区积极实施雨污分流。水务局与省水利厅积极沟通协调,调整渭河支流水功能区划,保障渭河的生态流量等。

四、严格执法,科学管理。一是落实责任,完善考核体系。将水污染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层层落实好政府主体责任。总结完善现有的考核体系,对不顾水资源水环境条件盲目决策、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二是提高渭河流域企业准入门槛。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严格落实环保限批制度,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污染项目,加大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和污染源治理力度,控制新增污染源。三是加强环境执法,落实水环境保护责任。加强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污染源运行网络监管和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实行排污总量和浓度双控制;加快渭河流域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渭河”;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坚持铁腕执法不放松;严查企业偷排、漏排违法行为,曝光违法案件;定期公布水污染负面清单和责任人,对重点问题重点督查并实施追责

   


               政协渭南市委员会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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