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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18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5/1/10  浏览次数:1265 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渭南市委员会-渭南市政协-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渭南政协


渭 南 市 公 安 局

对市六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18号提案的复函


张小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辅警待遇的提案》(第3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此提案后,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魏重光高度重视,要求将辅警管理改革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并在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陕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工作推进会上提出了要求:一是政策研学到位。各地要认真学习条例,对当前形势进行研判,列出清单,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求各分县局主要领导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多频次汇报,力争得到大力支持;三是政策执行到位。要将辅警薪酬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作为当前工作核心任务,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坚决将薪酬保障执行落地;四是辅警队伍管控到位。要将好事办好,稳定思想,正确引导舆论,严防产生负面影响。近日,魏重光副市长又积极汇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亲自对接市财政部门争取得到支持。在报请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拟召开由市委编办、市财政、市人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养老经办部门的联席会议,将辅警薪酬待遇标准落实落地。

一、全市辅警队伍现状

(一)辅警队伍基本情况

按照省公安厅关于渭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核定员额的通知,我市公安机关共核定辅警员额5404名,现有辅警4663名。其中文职辅警1143名,勤务辅警3520名,男性3294名,女性1369名。

(二)薪酬待遇保障情况

渭南市政府办公室2019年印发了《渭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全市公安机关根据《办法》规定,按照人均4.3/年经费保障,扣除个人负担“五险”外,人均2750/月(含个人五险负担部分)。

二、薪酬待遇标准提升工作

(一)薪酬待遇新标准

2023年陕西省人大出台了《陕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自20241月起实施。公安辅警队伍薪酬待遇保障标准有法可依,按照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工资标准,参照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测算,全市公安机关标准平均每人3400/月(含个人五险负担部分),平均每人增长700/月,并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

(二)目前工作措施

我市公安机关以此为契机,通过积极汇报党委政府,争取财政部门最大限度支持,目前富平县公安局及潼关县公安局已按《辅警条例》标准发放,蒲城、白水、潼关、华阴及高新公安分局已落实个人住房公积金。其余单位在今年对辅警工资标准进行了平均200/月的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完善职业上升渠道。

《陕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已明确“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可以从特别优秀辅警中招录人民警察”,目前此项工作已被部、省列入计划,预计将在明年开展,从特别优秀辅警中招录人民警察,这将进一步完善辅警的上升渠道,增强辅警职业认同感。

(二)严把辅警“入口”关

自辅警改革以来,全市辅警招聘工作始终在省厅、市局统一部署下规范开展,按照“发布公告、笔试、体测、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确保了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下一步按照省级规定,将与同级人社部门共同开展辅警招聘工作,进一步从严规范招聘工作。

(三)推动队伍正规化

辅警队伍管理自2019年改革以来,主要根据公安部及省公安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主要规范了队伍的“进入渠道”及日常管理。辅警警衔制度将主要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统一规范,逐步实现辅警队伍正规化。

渭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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