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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11/26  浏览次数:783 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渭南市委员会-渭南市政协-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渭南政协

对市五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复函

九三学社渭南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的建议》(164)收悉。现结合我分局职责答复如下:

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缓解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增强经济运行自我调适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正如《建议》中所述,由于“民间借贷利率过高”“法规建设尚不健全”“监管缺位”等问题,民间借贷风险不容忽视。渭南银保监分局将结合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持续规范民间借贷,着力防范相关风险。

一、关于完善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的建议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6号),已经20208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对民间借贷作出界定,即“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但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民间借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民事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规范。

20184月,银保监会与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一是明确了信贷规则,强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二是明确了资金来源,规定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三是明确了打击重点,列举了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暴力催收、高利转贷、变相发放贷款、银行从业人员组织民间借贷等几类行为,要求予以严厉打击,为规范治理民间借贷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关于加强对民间借贷中介的管理,制定《民间借贷中介管理法》的建议

201971日,陕西银保监局批复了渭南银保监分局“三定”方案,明确了渭南银保监分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编制。当前,渭南银保监分局主要职责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根据银保监会和陕西银保监局的授权和统一领导,依法依规独立对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有关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实行准入管理,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有关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实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开展风险与合规评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统计有关数据和信息,跟踪、监测、预测辖内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完成陕西银保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加强对民间借贷中介的管理,制定《民间借贷中介管理法》”不属于渭南银保监分局职责。渭南银保监分局将积极配合有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严防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保险体系传染渗透。

三、关于积极推进利息市场化,改变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间的不平衡现状的建议

2020年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民间借贷利率正处于由严格管控向市场主导转变的过程中,因此应主要依据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利率水平,同时还应立足我国历史发展、社会状况、市场需求等实践情况。一方面考虑到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抗市场风险能力低、借款人的风险补偿利率往往偏高等特点,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一般适当高于金融市场的平均利率;另一方面考虑到为实体经济服务以及风险防控的目的,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应高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四、关于加强监管力度建议

依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批设机构,谁负责风险处置”及属地管理原则,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承担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类金融机构的准入与日常监管工作,防范合法融资中介机构非法集资。同时,地方政府有权对从事非法集资、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下一步,渭南银保监分局将结合监管工作职责,加强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地方政府推动融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典当行等类金融机构明确定位、严控风险、合规经营。

五、关于注重对公众的宣传教育的建议

近年来,渭南银保监分局连年组织银行机构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万里行”等活动,组织银行机构充分利用LED屏、宣传折页、海报等传统形式及微信微博等公共媒体平台,加大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分局领导多次带队参加市电台、电视台新闻节目,通过地方主流媒体积极发声,介绍银行业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和良好做法,进一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下一步,渭南银保监分局将督导市银行业协会、市保险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优势,积极整合利用行业资源,形成宣传教育合力。同时,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广泛宣传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信贷规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强化风险警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推动公众树立正确的投融资观念,提高对非法集资的识别和抵制能力,不断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金融知识水平。

感谢贵单位对渭南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渭南银保监分局

                        20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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