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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五届政协五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11/25  浏览次数:744 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渭南市委员会-渭南市政协-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渭南政协

签发人:张金龙                    渭公函〔2020107

关于对市五届政协五次会议第61提案的复函

民进渭南市委员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机动车辆限行通知公告的提案》(第61号)已收悉。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提案中指出的问题我们虚心接受,立行立改。接到提案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组织交警部门对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机动车禁限行措施发布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制定了整改治理计划并积极实施调整。现答复如下:

为健全完善全市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行限行应急响应机制,切实提高预警、应对能力,确保重污染天气下交通秩序和社会生活正常运转,按照市政府发布的《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政发〔201934号,以下简称《预案》)要求,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指令后,我们公安交警部门会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并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行限行措施。

针对提案中反映的重污染条件下机动车禁限行信息存在消息发布不及时、消息闭塞的问题,按照市政府《预案》部署要求,城市预警级别调整或解除信息,由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当重污染天气达到预警条件时,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前24小时发布;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预警级别调整或解除,机动车禁行限行措施相应调整与解除。为了便于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机动车禁限行措施,及时了解掌握机动车禁限行有关信息,提前规划出行线路,避免违反禁限行措施规定,目前采取的告知措施主要有以下途径:一是及时发布渭南城区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交通管理通告,明确禁限行的区域、对象、规定、法律责任;二是在市政府网站上及时发布禁限行提示;三是通过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微博等公众号发布禁限行提示;四是通过新闻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广泛发布禁限行提示;五是在城市主要路段、路口、诱导屏设置机动车禁限行尾号提示信息;六是群众可以通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社会公布的电话询问禁限行信息。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针对提案反映的未能及时收到机动车禁限行信息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组织调研,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进一步加大信息的发布力度,扩展信息发布渠道,有效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确保广大市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

                           

                               渭南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4

(联系人:杨明   联系电话:2126691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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