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复函
中国民主建国会渭南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消防安全防护的建议》(第1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我市消防安全防护,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 厘清责任 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2017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和《陕西省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各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
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第十四条第七款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陕西省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第十条规定了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其中第五款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第十一条中规定了公安派出所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其中第二款规定“指导和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志愿消防队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中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条中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日常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陕西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八条中规定公安派出所依法对下列场所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未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范围但属于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个体工商户;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的其他单位。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居民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排查和整治力度。提请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确保物业管理人员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小区内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对消防设施逐一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同时,进一步规范落实消防设施管理制度,确定消防设施、器材专职管理人员,每日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巡查保养,并留存维保记录。对发现消防通道堵塞、灭火器过期、消防栓无水或损坏等情况,依法处理。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形成人人重视消防、自觉履行消防义务氛围。
二、积极倡导 加强校园消防安全防护
校园消防是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加强校园消防安全护护,市教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有关操作程序等。
二是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查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安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值班巡查制度是否落实等。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列出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照单跟踪、照单整改、照单销账,确保实效。组织抽调专业力量对校园、实验室进行自查,全面检查实验物品以及实验环节可能存在的起火风险,研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提高实验安全系数,建立健全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是加强消防设施配备。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检查治理行动,成立检查组,对学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针对老旧建筑耐火等级低、电气线路老化、消防基础设施缺乏等火灾隐患,督促学校根据实际,制定可行的整改计划,及时加以整改。协调教育局对学校消防资金投入,使学校有足够的消防资金用于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消防器材、设施的配备、维修。让消防安全环境的改善作为改善办学条件的首要任务,合理调配人员,确保有足够的人员进行校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学生宿舍安装足够的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四是加强消防宣传安全培训。督促各学校领导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和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课堂进校园,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校园”“进军训”活动,对学校教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三、加强演练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渭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市应急管理部门每年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开展本行业应急救援演练,并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各行业部门演练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
(联系人:王颖 电话:0919-2933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