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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
发布时间:2019/5/14  浏览次数:10348 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渭南市委员会-渭南市政协-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渭南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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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

 

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必要条件,经过17年我们各大养老院“医养结合”疗养模式的全面实行和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渭南市大部分养老院已陆续设立医务室,聘请资深医生,与医院建立绿色通道,为老人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

但在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我们也都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希望可以和大家共同商讨,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工作:

  1. 医养结合照护人员不足,质量不高。

    老年人护理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必须要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目前一线护理员和专业养老服务管理人员短缺,难以为老人提供专业的康复保健、健康咨询等服务。有些养老机构虽然设立了医务室,但难以聘请到资深的医生可以长期进行医疗服务,导致医养结合工作无法有效进行。

    希望可以帮助养老机构加强与卫生部分、医院的合作,将医院的医疗和人才资源辐射到养老院,帮助养老机构弥补照护人员不足和质量不高的问题,例如我们可以聘请医院离退休的专业医师到我们养老院来工作;邀请医院专业护理人员对养老院护理员进行培训等。

    同时希望政府可以对取得资格证书的护理人员给予相应的补贴或设立公益性岗位,同时养老机构也要建立合理的薪酬保障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提升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吸引更多的专业的人员投入到养老护理队伍中来。加强培训和考核机制,不断规范护理人员的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化、专业化。

    2、养老机构缺乏医养结合经验。

    目前相当一部分养老院缺乏医养结合经验,都是一边探索一边实施,极大地减慢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希望在18年加强各大养老院的交流和学习,定期组织安排进行学习参观,取长补短,或者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实时规整,进一步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3、医保报销范围有限,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不够。

    目前部分老人不愿在养老院进行治疗,就是因为治疗费用无法报销,希望可以加快推进医保报销的问题,让老人真正享受到便捷的医疗服务。

    “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已成为未来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方向,为更好推进建设,应对以“医养结合”方式经营的养老机构希望可以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4、部分养老机构无法实行医养结合模式。

    对于一些规模小,服务范围小,无法提供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形成资源共享,充分利用附近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和医院、卫生所的医疗资源,为老人提供服务。

    5、资金不到位、无法更新发展。

    养老机构属于微利行业,大部分养老机构经济负担加重,无法更进一步为老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针对这一问题,我希望我们可以共同努力,加大宣传,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可以建立养老院“医养”服务网络,将渭南市的养老机构和目前一些社会资源共同拉入到这个平台中,并继续加大宣传,让社会更多的养老、康复、护理疗养、培训等爱心机构加入到我们这个系统中来,形成一个网络链,加强养老机构互相之间,养老机构与社会互相之间的交流和资源共享。


签发人:张拴劳                  渭卫函[2018]162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44号提案的复函

 

李灵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第3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养结合是将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把老年人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模式。为加快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开展,20176月,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渭政办发[2017]112号)明确了我市开展医养结合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休目标和重点任务。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推进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开展。

一是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协作。建立卫计部门、民政部门医养结合工作协调机制,并强化医疗服务对养老服务的支撑作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多种形式、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

二是加快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通过新建、转型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三种方式加快医养结合机构建设。2020年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个标准化的县级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在土地供应、医保定点、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方面按规定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三是大力发展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鼓励有能力的养老机构按相应规定开办老年病院、康复医院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不具备开办医疗机构条件的养老机构要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与相关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

四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配备老年病医护人员,适当设置老年病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家庭医生上门服务制度,为慢性老年病患者设立家庭病床,强化培训,提高村医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知识咨询、健康教育、常见病防治等服务能力。基层医疗机构为社区(村)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保健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

五是提高老年人医疗及康复护理保障水平。积极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和护理费用纳入医保(合疗)支付范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含医养结合机构)符合基本医保定点机构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定点范围。落实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范围的政策,为失能、失智、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和康复提供相应保障。

近期,我们将联合市民政局对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调研,全面了解各县市区医养结合工作现状并召开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积极促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开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期盼您的再次来函。

此致。

 

 

渭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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