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渭南市校外教育培训学校
规范管理的建议
(九三学社渭南市委)
近年来,由于家长们“望子成龙”的心理,再加上现今社会就业压力增大,校外教育培训拥有巨大的市场需求。目前,我市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主体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等,主要集中在各种语言类培训、素质类培训以及与升学密切相关的辅导类培训、课后托管等,对象以中小学学生为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全日制学校教育的有效补充,有利于满足日益增强的教育需求。很多的培训机构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作出了比较大的贡献。但目前其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社会上对此反映强烈。
一、存在问题:
一是培训学校普遍存在收费高,纯商业化培训居多,营利往往成为这些机构的唯一目的。
二是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参差不齐。有些培训机构随意租个场地或在家里摆几张台凳,招几个学生就可以办班;有的培训机构场地设在商住楼内,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有的培训机构聘请的教师不稳定、不规范,或是聘请在校大学生,或是聘请没有教师资格的老师,却打着聘请西安学校特级教师的名号招揽学生。
三是培训机构虚假宣传现象严重。如今许多培训班都在宣传单上打上名校、名师等诱人字句,令不少学生心动。
二、建议:
(一)应加强对社会培训工作的法规制度建设。我市应出台并完善相应的法规办法,以强化对此工作的有法可依。按照社会办学进一步规范社会培训机构的各方面管理,严格审查资格、把好市场准入关,从设立培训机构的名称、收费标准、师资、培训场所等各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监控和评估机制。我市各级人事劳动、工商、教育部门应联合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和规范,严查虚假广告,做好消费维权;通过调查摸底评估的办法,汰弱留强,提高准入门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对社会培训机构定期开展办学评估考核活动,并公布结果,通过办学评估和考核,切实维护培训者的利益,促进举办者不断提高培训质量,逐步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物价部门应制定关于社会培训辅导班的相关收费标准,核定最高限价,防止一些培训机构牟取暴利;人事劳动部门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三)各个中小学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并做好辅导工作。现阶段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学校、社会、家庭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切实把“减负”贯穿到教育教学和校内校外各个方面。同时,应根据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实际需要,鼓励学校采取各种形式举办无偿或收费低廉的课外辅导机构。让所有孩子获得公平而高质量的教育,为学生成长、成人、成功提供知识和能力准备,使学生具有理想信念、公民素质和健全人格,在进入社会后,为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