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协商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凝聚各界智慧,近日,中共白水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协商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县委在政治协商中发挥主导作用,统一部署,协调并组织实施政治协商。县政协根据县委部署,安排在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县政府受县委委托实施有关协商。《意见》规定了县委同县级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中共白水县委在政协同县级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中共白水县委委托县政府同县级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特别强调把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提交人民政协进行协商,纳入党委议事规则和政府工作规则。建立由县委牵头的政治协商督办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协商成果的运用和反馈。
(白水县政协 刘高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