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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互助幸福院需要更规范更专业
发布时间:2025/2/7  浏览次数:1381 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渭南市委员会-渭南市政协-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渭南政协


农村互助幸福院需要更规范更专业


    大荔县政协反映: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互助幸福院这一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着力打造“一院一特色、一县一品牌”的农村养老服务品牌,老年群体归属感、幸福感与日俱增,社会反响良好。但调研发现,个别县(市、区)农村互助幸福院还存在作用发挥不充分、功能不完备、长期闲置、运作“虚空”等问题,应引起相关方面注意。
    建议:
    一是明确定位
    明确互助幸福院不是养老机构,而是政府支持、村级主办、社会参与、互助服务性质的村级老年人公共服务平台,主要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互助幸福院根据老年人自身条件和意愿可提供就餐服务,还可为行动不便、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探视、紧急救助和必要的生活服务。具备集中居住条件、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互助幸福院,可安排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费用自理,有条件的村集体可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因地制宜
    统筹考虑老年人需求、群众意愿、村级财力等因素,各地应从实际出发确定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数量和规模标准。政府应鼓励各地在搞好新村建设、危房改造等的同时,统筹建设具备集中居住和公共服务功能的新型农村互助幸福院。
    三是规范管理
    通过购买农村公益岗、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农村互助幸福院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健全管理服务制度,确保互助幸福院依规依章持续运行。支持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规模化、连锁化托管运营农村幸福院,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民意愿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
    四是积极扶持
    建立等级评定与运营奖补挂钩机制,根据等级评估情况、实际服务老年人数量及日常运营服务质量等,对运营状况良好的农村互助幸福院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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