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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遏制乱占耕地建坟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1/26  浏览次数:1299 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渭南市委员会-渭南市政协-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渭南政协


关于尽快遏制乱占耕地建坟的建议


    蒲城县政协反映: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全面推行农村殡葬业改革,农村殡葬改革将要进入“深水区”。目前,农村殡葬最大的问题是乱占耕地建坟墓,据统计,全国每年因建坟墓少种粮食近200亿斤,让人触目惊心。就渭南和陕西而言,由于传统土葬风俗根深蒂固,农村火葬意愿不强,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管理滞后,违规占用耕地乱建坟墓的问题比较普遍和突出。
    农村违规占用耕地乱建坟墓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村组基本无人管。据了解,多数村的公墓区长期无人过问,也没有规划。在原有公墓区饱和后,没有及时划设新的公墓区,村民只能在各自责任田里建坟。一个双穴墓(含周边绿化、道路等)占地面积40平方米左右,一个两三千人的村子,每年因建坟侵占耕地约2亩。二是政策层面难落实。在走访中发现,农村公墓选址基本在荒山坡地或不易耕种的贫瘠地,大多数村在公墓饱和后,若原址规划扩建公墓就要占用耕地,置换本村土地建公墓又缺少规划管理,置换外村土地或买地建公墓群众又不愿意,导致相关殡葬政策难以推行,“无地可埋”问题突出。同时,多数镇村干部认为农村殡葬问题比较敏感,担心激发群众抵触情绪,导致不想管、不敢管的心态也比较普遍。三是监管层面执法难。民政部门作为殡葬主管部门,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评价者,由于责权界定不清晰,问责难以到位。同时,由于相关殡葬法规过于笼统简单,缺乏必要的操作性,相关执法部门对乱占耕地建坟等违规丧葬行为缺乏强制处罚手段。
    为了推进农村殡葬改革,保护耕地,建议:
    一、出台相关意见。
    建议省、市级层面出台“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市、县、镇、村四级主要职责,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原则,突出保护耕地、生态文明的要求,确保“禁止把坟墓埋在责任田里”这条红线坚决不能触碰。
    二、制定公墓规划
    建议由省、市统一部署,各县(市、区)主导,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因县施策,分步规范,公益利民”的原则,制定各县(市、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总体规划,针对部分农村老公墓区饱和的问题,建议通过扩建或置换土地的方式予以解决,或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予以解决。
   三、明确职责标准
   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有人负责各农村公墓日常管理、维护和绿化工作。同时,明确各村委会作为村上公益性公墓(老公墓)的具体管理者,按照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相关规定,制定埋葬顺序、坟墓大小、间隔距离、墓碑高低等相关标准,要求村民埋葬前必须向村委会报备,由村委会负责墓穴的规划、具体位置等工作,并在红白理事会的监督下实施。
    四、开展专项治理
    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就乱埋乱葬、违规占地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加大惩处力度,明确处罚标准,严厉打击乱埋乱葬、侵占耕地、私建豪华墓等违法行为,同时,建议把检查情况纳入市对各县(市、区)、各镇(办)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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