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0号
提案的复函
民革渭南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冬枣品质建设的建议》(第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品种培优。近年来,我局大力支持大荔县开展冬枣品种培育推广,在大荔冬枣试验示范站建成全国品种最全、规模最大的“红枣品种展示园”,遴选出适宜机械化、轻简化和抗逆性强短枝冬枣、3代冬枣和小叶冬枣2号、冬枣820等优系品种,并在大荔县部分主体开展示范种植推广,同时,积极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高校联合建立冬枣产学研研发基地,开展冬枣优质品种培育。另外,我局积极支持大荔县建设冬枣冷藏设施,储存能力达30万吨,并开发出脆冬枣、冬枣酒、冬枣脆片、冬枣罐头等加工产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冬枣产业支持力度,积极联合工信、林业、商务、外经等部门,努力做好冬枣品种培优和市场销售。
二、关于推进品质提升。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冬枣品质提升,每年度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在冬枣销售旺季,开展为期5个月的冬枣质量安全巡查联合执法,坚决查处冬枣销售违法乱纪行为,同时,积极推行“二维码”追溯和冬枣质量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并组织开展随机质量检测,连续多年抽检合格率达99.9%。下一步,我局将把提升冬枣品质作为推动冬枣产业提质增效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冬枣质量安全。
三、关于推进标准化生产。近年来,我局组织行业专家,加强行业调研,积极推广应用冬枣标准和技术规程,先后制定《冬枣产品国家标准》《冬枣标准综合体》《地理标志产品大荔冬枣省级标准》和《冬枣生产技术规范市级标准》,建立起一套涵盖冬枣产地环境、设施建造、栽培管理、分级、储运、保鲜、包装销售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有力提高了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冬枣标准化生产推广力度,加快冬枣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建立齐抓共管的格局。近年来,我局按照“政府扶持建园,合作社统一管理,枣农分区经营”发展思路,大力推行“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持续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充分发挥大荔县冬枣促进会和冬枣协会的作用,做大做强“大荔冬枣”区域公用品牌,不断加强行业质量监管力度。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培育冬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冬枣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规范储运包装。截至目前,大荔县域内授权使用“大荔冬枣”的企业共100余家,但应用“母子品牌”也就是包装上使用“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企业品牌标识”的授权用标单位不足10%,您的建议对我们开展工作有较强借鉴意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大荔冬枣规范包装,不断提升大荔冬枣品牌知名度。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局工作予以支持。
渭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