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大荔总支组织会员
参加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3月13日上午,民建大荔总支部会员在县中心广场举行盛大集会,参加由县工商局组织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一支部主委张新兴代表会员和企业,向全县消费者承诺:不造假、不售假、诚信经营、引导科学消费、健康消费、节能消费、环保消费;加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成立消费者维权服务站,畅通消费者权益保障渠道,让消费者放心消费,畅享消费给生活带来的幸福和快乐。参与经营的会员们表示要紧紧围绕老百姓日常生活和消费需要,提供安全放心满意的商品,创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渭南民建 张冬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