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71号提案的复函
郭青侠、里民委员:
《关于在新建小区实施“康医养”养老模式的提案》(第3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渭南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渭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都明确提出了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有设施未达到标准的,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套养老服务设施。
到2020年底,我市将新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0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所,社区养老服务站6所,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0%;新增农村互助幸福院220所,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社区居民提供“喘息服务”,向老年人提供月托、周托、日托等短期托养服务,对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参考养老机构政策,每年每张床位给予50元的运营补贴。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各类型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范围由特定区域和人群逐步向周边社会老年人拓展,提高覆盖面。
提出的新建小区应该配套建设“康医养”结合的养老中心,充分利用社区预料资源,配备一定经验的医护人员,确保居民健康养老,此项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我们会及时与市卫健委沟通联系。
请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市养老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渭南市民政局
2020年9月8日
(联系人:杨凯 联系电话:0913-293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