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77号提案的复函
李灵莉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金山花苑小区住户入住10余年开发商仍未办理房产证的提案(第2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金山花苑小区位于前进路与金山路十字西300米处,共有两栋楼,由陕西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为三级资质,资质证书号为陕建房<2013>375号,2015年7月7日省厅公示同意延期三年,现已过期。
经了解,该项目目前未办理房产手续,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不佳,无固定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法人代表无法联系,项目相关具体情况无法查证落实,房产证办理工作没有进展。
2020年8月5日,渭南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渭南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覆盖、四清零、五提升”工作方案》,利用三年时间,由住建、自然资源、公安、司法等政府工作协调工作,部门分期分批解决中心城市房产证办理中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我局将按照方案做好相关工作,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群众办理房产手续。相关群众亦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自身诉求。
再次感谢您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5日
(联系人:李 平 电话:0913-2930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