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复函
农工党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过期食品处理监管的建议》(第142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分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您所反映的关于加强对过期食品处理监管的建议非常中肯,对我们下一步工作很有借鉴意义。对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现针对所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按照习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我局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在全市范围内相继开展了复工复产期间食品销售环节质量全大检查、销售过期食品专项检查、流通环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整治工作,有效地净化了我市食品销售市场。
一、强化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食品监管部门严格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相关食品质量安全制度,严格原辅料采购、进出货台账、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清洁消毒,人员培训、不合品召回、投诉举报等相关制度,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二是对食品出厂实施严格的出厂检验制度,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坚决不准放行,防止流入市场,同时在成品库区域,划定一定区域为不合格品区,进行分区管理,同时在一定时间,指定人员进行专门处置,必要时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监督销毁,并同时做好相关处置记录。三是对食品生产企业,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对出厂的预包装食品,应标明食品名称、生产地址、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等相关信息。四是对在市场上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监管部门要求企业立即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及时与当地食品监管部门取得联系,并做好相关召回记录,待召回过程结束后,及时做好不格品处置工作,并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对问题整改及时上报当地食品监管部门。五是食品监管部门严格食品生产环节质量监管, 严格要求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回收市场上的过期食品,一经发现,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从严处理。六是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企业建立了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监管部门对篡改日期,重新包装进入市场销售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二、积极开展食品销售环节质量安全大检查
为了促进我市食品经营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我局在食品销售环节积极开展复工复产帮扶指导和食品质量安全大检查。一是统筹安排,制定了详细的检查计划,积极开展复工复产期间食品销售环节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二是在开展检查的同时,积极宣传,要求食品销售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三是一方面做好对食品经营企业复工复产帮扶指导,另一方面在全市食品流通微信监管群中及时互通大检查情况。四是严格按照检查工作要求,加班加点对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便利店、食杂店等重点区域所有已复工食品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销售台账制度,要求企业自查时及时清理库存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及原料,严禁进、售过期食品,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来源不明、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禽肉产品,检查发现的过期食品要求经营者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过期食品。五是市食品执法监察支队在大检查期间,分两组对各县市区大型超市进行全面检查。并针对大型超市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反馈各食品经营户,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三、切实开展销售过期食品专项检查
今年四月份,我市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突出连锁超市、批发市场、小商店等重点场所,以糕点类、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了销售过期食品专项检查。一是进一步督促辖区内广大食品销售者认真开展自查,切实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销售台账制度,不进不售过期食品,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对过期食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二是坚决查处违法行为。认真检查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是否销售过期食品,对检查发现的过期食品要坚决下架,依法依规处置,对故意销售行为要严格查处。三是结合疫情防控市场检查巡查,把企业自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检查索证索票与检查实物相结合,严格监管和服务企业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提高知晓率。并及时上报查处信息。
四、做好过期食品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全市市场监管人员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过期食品风险隐患防控意识,通过丰富防范化解的手段,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二是通过对照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陕西省食品销售风险清单》,按照风险等级评定的新要求,找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排查的针对性,不断消除过期食品安全隐患。三是通过发挥日常检查、监督抽检、应急处置、业务培训、责任追究五个体系的协同作用,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手段,采取有针对性、有效地监管措施,严防严控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食品销售环节监管力度。一是通过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监管手段,根据风险等级、市场监管情况、各类业态销售状况等,汇总分析各类信息,不断提高监管效能,推进食品销售监管能力稳步提升。二是探索新的食品经营业态的监管方式,及时排除新的风险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逐步提升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主体意识,确保食品安全。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0日
(联系人:王 睿 联系电话:0913-293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