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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政协五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11/2  浏览次数:860 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渭南市委员会-渭南市政协-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渭南政协


对市五届政协五次会议第49提案的复函

民进渭南市委会:


《关于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的建议》(第49号)已收悉。针对您们提出的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业务科室对全市殡葬服务机构行风进行了一次全面大排查。现将排查情况及涉及的问题分别答复如下:

经排查,关于火葬场存在火化工作人员私下截留死者随身贵重物品的问题没有发现。原因是:当有人在家中或单位死亡,经丧属或单位联系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后,殡仪馆工作人员按预约时间才能拉运遗体,凭死者身份证和死亡证明,登记死者随身物品和基本信息,丧属或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照遗体接运、整容、告别、火化、领取火化证明和骨灰的程序进行。另外,殡仪馆工作人员在火化遗体前要求丧属或单位负责人核对死者身份和检查逝者随身物品,若有戒指、耳环、项链、手表以及假牙等贵重物品及衣服上不利于燃烧的装饰品、纽扣等,必须当场去掉这些物品才能火化。

经排查,关于公墓墓地和殡葬物品定价混乱的问题尚未发现。具体排查情况为:8个殡仪馆均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遗体火化、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骨灰寄存由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定价,延伸服务由价格主管部门指导价,并制作了价格公示牌,做到各项收费项目及价格公开透明,殡葬用品明码标价,不强买强卖,不捆绑消费,随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公墓服务收费情况:城市公益性公墓按政府规定投资建设,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实行政府定价收取服务费;经营性公墓,其定价方式是市场调节价格管理;农村公益性公墓无违规转让经营管理、出售(租)墓穴(墓位),没有从事营利活动。经检查全市殡仪馆、公墓销售的主要殡葬用品,如:骨灰盒、防腐袋等比社会上销售的同等商品价格低,丧属也可自带殡葬用品。

关于墓园管理人员针对家属索要钱物的问题,自2018年我市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加大对各殡仪馆和公墓的监管责任,严格要求各殡仪馆和公墓规范经营管理,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关于墓园祭祀物品严重受到侵犯的问题,近几年,在春节、清明节、寒衣节等节日,我们一直倡导文明祭祀,鲜花替代祭祀品,公墓工作人员会为现场来祭祀的群众免费提供鲜花。今年清明节全市所有殡仪馆、骨灰堂、公墓暂停现场祭扫,采取通过家庭分散追思、家庭悼念、网络祭祀、书写寄语等形式祭拜。通过这次疫情,群众祭祀的老观念逐渐得到转变,网络祭祀、书写寄语已成为流行趋势。

感谢您们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和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对于您们提出的问题我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下一步,我们将不定期对全市殡葬服务机构行业风气进行监督检查。在我局社会事务科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913-2931639),建立群众举报有奖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要求各县(市、区)做到项目有标准、收费有依据、过程有监督。建立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对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减轻群众殡葬负担,对殡葬服务机构和个人出现的行风问题加大处罚力度,从根本上解决我市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

渭南市民政局

                         20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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