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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渭南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市政协机关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6/4  浏览次数:2478 次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渭南市委员会-渭南市政协-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渭南政协

渭政协办发〔201414

政协渭南市委员会办公室

印发《市政协机关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协各委、办、处,各科(室):

《市政协机关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政协渭南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4411


市政协机关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按照渭市办发〔20141号和渭文创发〔20141号、2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要为目标,结合市政协机关实际,积极探索创建工作的方法、路径、措施,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做贡献。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42-3月)宣传动员阶段。召开示范创建活动动员会,明确目标责任,启动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20143-9月)全面推进阶段。按照《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做好迎检准备。

第三阶段(201410月—20156月)整改提升阶段。针对检查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完善创建资料。

第四阶段(20157月—8月)全面验收阶段。做好迎检工作,巩固创建成果。

三、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1、制订市政协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安排动员。(责任领导:马宁,完成时限:4月底)

2、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各项活动。(责任领导:马宁,完成时限:全年)

3、设立创建专栏展板,全年宣传不少于4次。(责任领导:马宁,完成时限:4月底、7月底、10月底、元月底)

4、组织政协委员对市、县创建示范区工作进行视察。(责任领导:崔艳、屈建民,完成时限:9月底前)

5、加强创建工作宣传和信息上报,提高干部职工知晓率和参与率。(责任领导:马宁,完成时限:全年)

6、做好创建资料整理、建档工作。(责任领导:马宁,完成时限:全年)

四、几点要求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为了认真做好创建工作,决定成立市政协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协秘书长刘筱萍担任,副组长由副秘书长崔艳、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屈建民、综合处处长李吉平、办公室副主任马宁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宁兼任,成员有刘小成、路梅、党增学、张望荣、白鑫。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机关实际,根据市创建办的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

2、认真组织,夯实责任。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分管领导和处室同志要按照目标任务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切实履行职责,协力抓好创建,推进机关各项任务有序进行。

3、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办公室要不定期地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机关效能考核范围,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政协渭南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4411

抄送:市创建办。

政协渭南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4411日印发314体系示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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