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民间非法集资整治力度的提案
民间非法集资活动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近年来,民间非法集资事件呈逐渐增多。比如,近期在下乡过程中,就了解到蒲城县椿林镇护难村存在这一现象,许多群众存在难过年、年难过的问题。非法集资组织者打着合作社的幌子,以高息回报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再以高息放贷。非法集资多以本村熟人介绍和口口相传,群众少则三五万,多则几十万将自己的辛苦钱投入其中,从一开始的按时高息回报,到逐渐的本息无望,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破坏,对平安建设埋下了隐患。
主要原因是一个是普通百姓理财难与企业或个人融资难的相互作用。其次是群众风险意识、法制意识淡薄,容易被“高额回报”所诱惑。再者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相关监管制度落后。
为此建议:
一是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通过主流媒体及各种渠道宣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活动的案件,特别是农村地区,充分揭露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形式和危害性,发挥警示作用,切实增强社会公众民间借贷风险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
二是公安经侦部门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群众的警示教育,增强群众风险意识和识别、防范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各级政法、银监会、县镇村三级组织等,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监测预警体系,完善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对金融风险发现、预警能力。
三是相关部门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力度,出台相应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由银监会牵头,多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的应有作用,将非法集资犯罪扼杀于萌芽状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