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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8 11:39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政协渭南市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政协委员,各承办单位:

    按照市政协提案评选表彰工作的相关规定,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于近期开展五届六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目的

    通过评选表彰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更好地调动提案者(包括市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的各党派、团体、界别,市政协各专委会)、各提案办理单位、办理个人参与政协提案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更好地发挥提案在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评选范围

    (一)优秀提案

    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以来立案的提案。

    (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参与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的各承办单位。

    (三)提案办理先进个人

    在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提案评选标准

    1.选题准确,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爱国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社会治理的难点问题建言献策;

    2.反映情况真实,分析问题深入,建议明确具体,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较强;

    3.在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明显成效;对我市宏观决策、长远规划有较大参考价值;对改进工作有明显作用。

    (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1.办理提案坚持实事求是,做得到的认真负责办理,做不到的直截了当给予答复。

    2.办理工作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办理,与本单位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重点提案的办理,有明显办理成效。

    3.办理工作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按时限书面答复提案者。

    4.采取座谈、走访、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与提案者进行沟通协商,积极推动办理落实;

    5.办理工作成效明显。对应该解决并有条件解决的,及时予以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纳入计划,逐步加以解决。提案者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6.及时进行提案综合分析和办理工作总结。

    (三)提案办理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提案办理协商办法》相关要求;

    2.对提案办理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注重与提案者沟通,办理态度好、服务质量高;

    3.注重创新工作方法,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提案办理工作,业绩突出。

    四、评选办法与程序

    (一)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评选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双向推荐、综合考评的办法。由提案者推荐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办理单位推荐优秀提案和提案办理先进个人,提案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比,确保评选表彰的质量和效果。

    (二)评选程序

    1.推荐

    1)各承办单位根据优秀提案评选标准,按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以来总计承办提案总数的10%以内推荐,总计承办提案总数在10件以下的单位推荐1件。采取“一案一表”的方式填写《优秀提案推荐表》(见附件1),报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2)提交提案并立案的市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的各党派、团体、界别和市政协各专委会,根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评选标准,结合各自提案办理情况,推荐先进单位,填写《提案办理先进单位推荐表》(见附件2),报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3)各承办单位根据提案办理先进个人评选标准,从本单位推荐1名先进个人,填写《提案办理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3),报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2.初选

    提案委员会综合推荐结果、评选比例以及提案入选重点提案情况、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等因素,听取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提案委员会委员意见,提出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

    3.审定

    提案委员会将建议名单提交主席会议审定。

    五、表彰办法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选出的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将以政协渭南市委员会名义作出表彰决定。

    六、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一)注意事项

    1.各承办单位只填写附件1《优秀提案推荐表》和附件3《提

    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提交提案并立案的市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的各党派、团体、界别和市政协各专委会,只填写附件2《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3.各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电子版发送到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电子邮箱wnszxtaw@163.com

    4.荐表可复制,填写后须签字、盖章,于20211215前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二)联系方式

      址:临渭区广场南路渭南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人:宋平安  2058312

    附件:1.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优秀提案推荐表

    2.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3.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政协渭南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1113


    附件1

    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优秀提案推荐表

    提案编号

    渭南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提案第      

       

    提 案 者

    推荐单位

    推荐理由:

    (推荐单位盖章)

    2021   

    注:此表由承办单位填写


    附件2

    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

    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

    推 荐 人

    推荐理由:

    推荐人签名:

    2021年   

    注:此表由提交提案并立案的市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的各党派、团体、界别和市政协各专委会填写


    附件3

    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

    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推荐人选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

    联系电话

    推荐单位

    推荐理由:

    (推荐单位盖章)

       

      

    注:此表由承办单位填写,职务要明确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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