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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渭南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政协领导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工作的意见》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18-11-16 09:3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渭政协办发201822

    政协渭南市委员会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市政协领导联系常委

    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工作的意见》的

     

    各位委员,市政协各委(室)、处:

    《关于加强市政协领导联系常委 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协五届二十八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政协渭南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5

    关于加强市政协领导联系常委 常委联系委员

    委员联系群众工作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政协领导与常委、常委与委员、委员与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更好地了解民情、倾听民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为民代言,不断拓宽委员履行职能的途径。按照《领导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制度》要求,委工委确定了主席会成员和常委的联系对象,具体意见如下:

    一、联系对象的确定:

    主席会议成员联系 56名常务委员,联系对象从分管的专门委员会、界别中确定;常委联系3-5名委员,对象从本人所在界别、相近界别或工作联系较为密切的委员中确定。

    各位委员联系35名群众,由委员本人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和特长,联系确定对象并报委工委进行备案。

    二、联系时间要求:

    (一)市政协领导、常委、委员和联系对象建立第一次联系按各自身份填写《市政协领导联系常委登记表》、《市政协常委联系委员登记表》、《市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登记表》,于8月底前报送联系情况;

    (二)各位委员在第一次联系前必须先确定联系对象,并填写《市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基本情况登记表》,于8月底前报送登记表;

    (三)市政协领导、常委、委员要长期和联系对象保持联络关系,至少每半年沟通联系一次,每年走访一次,并填写联系登记表。

    三、联系工作的实施:

    (一)市政协办公室和市政协各专委会,负责相关市政协领导联系委员工作的具体联络协调服务,并对联系情况做好记录;

    (二)市政协常委和委员要按照制度中联系内容、联系形式、联系工作的要求做好联系工作,并认真填写联系情况登记表;

    (三)所有报送资料都可通过电子邮件、微信、信件、传真等形式报送委工委或所联系的专委会

    (四)专委会的联络员收到常委、委员、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整理并以社情民意的形式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电子邮箱:(wgw2058310@163.com

        真:0913-2062549    

    附件下载:

    ../../UploadFile/file/20181116/20181116094179507950.docx 

     

    政协渭南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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