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市政协反映:近年来,随着自媒体、短视频等网络平台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假借“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之名,通过捏造事实、断章取义、夸大问题、批量炒作等方式制造舆论压力,借机向企业、单位和个人实施敲诈勒索,滋生出“舆情敲诈”这一新型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该违法犯罪行为伪装性强、隐蔽性高,具有跨区域传播、团伙链条化运作等特点,既严重污染网络生态,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也严重损害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为此建议:
(一)切实进行联合打击,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建立由网信、公安、市场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网信部门加强对网络平台和自媒体账号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涉企违法违规账号;公安机关持续深化“净网”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查骨干成员、查组织架构、查人员分工、查作案手段、查资金流水、查网上网下活动”的“六查”工作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停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各部门要加强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实现从源头打击到末端治理的闭环管控。
(二)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建立快速处置机制。督促属地重点网站平台,切实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一是建立涉企网络侵权举报“绿色通道”,缩短举报处置时间,提高违规信息处理效率;二是完善账号信用管理体系,对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舆情敲诈的账号实行“黑名单”制度,一经查实永久封禁;三是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对异常流量、批量转发、集中炒作等行为的监测预警,及时发现舆情敲诈线索。
(三)不断畅通维权渠道,提升企业防范能力。一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网信、公安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和邮箱。二是持续开展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专题培训,提升企业识别和应对舆情敲诈的能力。三是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经营合法合规,建立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对负面信息及时依法处理。四是鼓励企业面对舆情敲诈妥善保存相关通信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及时报警,依法维权。
(四)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治氛围。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等方式,揭露曝光舆情敲诈的手法与危害。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引导自媒体从业者依法依规开展舆论监督,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