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渭南市委员会反映:《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将于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文件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由6种拓展至9种,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提取情形,取消租房提取“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并明确公积金可用于购买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对照新规,我市现行政策仍存在三方面落差。
一、提取范围尚未覆盖新增情形。此次扩围并非“从零起步”: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6年3月,江苏、河北、辽宁、安徽、湖北等省份已有20余座城市落地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年内20多个城市实施装修提取。我市现行提取范围仍限于购房、租房、偿还贷款本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装修自住住房和支付物业费两项尚未纳入。租赁商品房提取额度虽已由每年1.5万元提高至2万元,但仍低于西安无房职工每月2000元的水平。2025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0万笔、12.0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25%和0.74%,制度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撑作用有待增强。
二、贷款额度与西安存在梯度差异。目前我市单缴存、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70万元、100万元,西安已分别提高至90万元、120万元。我市虽对高校毕业生、“以旧换新”等给予10%至20%上浮(最高140万元),但普惠性基础额度偏低,与西渭融合发展下的人员流动和购房需求不相匹配。
三、灵活就业人员“参得进、用不好”。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全国已有36个城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累计超100万人缴存。我市自2025年1月起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不受户籍和社保限制,并给予开户补贴100元、连续缴存满12个月补贴200元,但缴存额全部由个人承担,缺少与创业担保贷款、银行授信的联动激励,对外卖骑手、个体店主等收入波动群体的吸引力仍显不足。
为此建议:
一、同步修订提取细则,确保新规如期落地。加快完成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细则修订,将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纳入提取范围,明确装修按面积或套内定额、物业费据实提取的额度标准;取消租房提取的收入比例门槛,将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每月2000元,探索“按月直付房租”,降低新市民、青年人在渭居住成本。
二、建立与西安都市圈挂钩的额度动态调整机制。分步将单缴存、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120万元;落实新规关于缴存记录全国互信互认的要求,推动与西安“互认互贷”升级为同城化待遇,使在西安缴存、在渭南购房的职工在贷款额度、审批流程上与本地职工一致。
三、以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制度覆盖面。参照西安做法制定《渭南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探索“缴存补贴+财政贴息”组合支持,将连续缴存记录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征信加分项;依托“秦务员”等平台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现掌上办、亮码办、零跑腿,让在外的渭南籍务工人员足不出户办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