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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5期)老年助餐服务亟需系统化健全完善
    发布时间:2026-07-10 16:0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渭南市政协

    政协委员雷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反映:随着社会老龄化现象凸显,老年人“做饭难、吃饭愁”愈来愈成为民生热议的焦点,但我市老年助餐服务仍存在一些不足,亟待完善。

    一是区域发展不够均衡。各县市区老年助餐服务参差不齐,278个老年助餐点中,富平县建成运营90个,占比32.4%;而华阴市仅建成运营3个,占比1.1%。从城乡布局来看,城区助餐服务相对成熟,农村助餐点覆盖率偏低。以大荔县为例,全县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4.54万人,其中农村老年人占比65%左右;而19个老年助餐点中,城区12个、占比63%;农村7个、占比仅37%

    二是规范管理水平不足。当前大部分助餐点以堂食为主,专业送餐队伍和配送机制尚未建立,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人仍面临“下楼难、取餐难”的困境。同时,在食品安全、服务质量、人员配备等方面还不够规范,餐品供给缺乏专业化营养指导,难以充分满足老年人低盐、低油、软烂等特殊膳食需求,服务效能有待提高。

    三是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全省层面2024年以来统筹投入助餐资金6.68亿元,降低助餐点运营成本20%25%,剩余部分市县按照1:9比例负担,但大多数县财政困难,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加之对助餐点服务质量、运营效率、老人满意度等缺乏量化指标,补贴发放与服务效果挂钩还不够紧密。特别是,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助餐点对村集体经济依赖性强,普遍存在“定价过低、补贴不足”的问题。

    为此建议:

    一是精准对接助餐需求,优化网络布局。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建设,精准摸排老年人分布情况和助餐需求,科学布局老年助餐点。聚焦失能、独居、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按照“城区15分钟、农村30分钟”要求,统筹利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养老服务机构、社会餐饮企业等存量设施,增设助餐功能,为更多老年人提供便利用餐条件。

    二是健全长效运行机制,筑牢发展根基。市、县两级财政将老年助餐点建设和运营补贴纳入年度预算,制定《全市老年助餐点评价办法》,鼓励各县市区按照年龄段建立老年人助餐补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给予运营补贴和绩效奖励。全面落实助餐服务优惠扶持政策,吸引爱心企业、乡贤人士参与助餐事业,不断健全“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助餐点让一点、集体添一点、老人交一点”资金保障机制。积极推广“助餐点+全民餐厅”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在保障老年人优先、优惠就餐的前提下,逐步向周边居民、上班族开放,实现长期良性运转。

        三是强化老年助餐监管,提升服务品质。建立民政、市场监管、卫健、财政等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以市级老年助餐示范点为标准,加强老年助餐服务和资金使用安全监管。针对居住较远、行动不便的老人,探索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送餐模式,发动党员干部、社区志愿者、物业企业、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参与送餐,降低运营成本。民政、人社等部门联合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等技工院校,针对助餐点服务人员开展餐饮技能、养老服务等专业培训,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在“吃得饱”的基础上,实现向“吃得好、吃得健康、吃得便利”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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