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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期)城市公园噪音污染问题应予妥善处置
    发布时间:2026-06-08 09:51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渭南市政协

    韩城市政协反映:城市公园本应是群众日常休闲、健身娱乐的重要公共场所,但部分城市公园长期因广场舞、露天演唱等,噪音污染问题突出,严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工作与生活,也影响城市形象。

    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明确城市公园噪声污染防治责任主体、管控标准和执法依据。重点对午休、夜间等敏感时段的噪声限值、活动区域、设备使用等作出刚性规定。将公园噪声管控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体系。

    二是推动智慧管理。在城市公园重点活动区域安装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实现噪声数据实时采集、分析、预警和公示。建立“监测-预警-处置-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对超标噪声行为及时干预处置。明令禁止大功率音响、功放等易产生高分贝噪声的设备入园,从源头减少噪声污染。

    三是深化宣传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公园公告栏、社区宣传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文明游园理念。鼓励组建志愿者监督队伍,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公园管理规定,形成“自我约束、相互监督、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推动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教育引导与依法治理协同发力,共同维护宁静、舒适的公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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