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吴逸群、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反映:渭南市地处黄河中游,是我国珍稀鸟类南北迁徙的重要中途停歇地和越冬栖息地,承载着维护区域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生态功能,更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的关键节点。近年来,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在白水、澄城、蒲城等县域大规模布局建设,与候鸟迁徙通道的矛盾日益凸显,应予规范引导。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布局与生态保护冲突凸显。渭南黄河湿地是珍稀鸟类迁徙的重要通道,而光伏、风电项目在白水、澄城、蒲城集中建设,且逐步逼近黄河及其支流渭河、洛河的湿地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风电项目选址应避让重要鸟类迁徙通道及重要栖息地,光伏项目需避让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但部分已建、在建项目对鸟类栖息、觅食和迁徙造成干扰。
二是栖息地保护与项目开发矛盾加剧。经过前期大规模项目建设,剩余可开发区域多与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鸟类迁徙核心区重叠,已无合适区域可新增光伏、风电项目。若继续在剩余区域布局,将进一步压缩候鸟栖息地空间,导致生物多样性受损,与《全国候鸟迁飞通道保护行动方案》中“加强关键栖息地保护、保障候鸟迁飞安全”的要求相悖,也不符合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
三是项目建设生态管控存在短板。部分已建光伏、风电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未能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存在未按要求设置鸟类防护设施、生态修复不到位等问题。同时,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开展长期生态环境监测,对鸟类迁徙、野生动物活动的影响缺乏系统跟踪评估,难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生态隐患,与项目全生命周期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存在差距。
二、问题产生的潜在影响
光伏、风电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的矛盾,不仅会破坏生态系统功能,影响珍稀鸟类迁徙安全,导致大鸨、黑鹳、大天鹅等重点保护鸟类栖息地萎缩、种群数量下降,还会违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此外,若项目建设引发生态破坏问题,与我市打造生态宜居城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相背离,长远来看也会制约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建议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严守生态红线。严格对照《全国候鸟迁飞通道保护行动方案》《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及新能源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渭南湿地生态保护规划和鸟类迁徙通道分布,科学划定光伏、风电项目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明确过度布局区域不再新增相关项目,坚决避让湿地核心区、鸟类迁徙通道和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
二是规范现有项目,补齐生态短板。对白水、澄城、蒲城已建光伏、风电存在生态隐患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加装驱鸟装置、警示涂装等防护设施,加快施工区域植被恢复,优先选用低噪声风机等生态友好型设备,减少对鸟类和野生动物的干扰。同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监测责任,建立鸟类活动长期监测机制,及时调整优化运营措施。
三是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生态与产业协同发展。引导新能源项目向非生态敏感区、非鸟类迁徙通道区域布局,探索“新能源+生态修复”模式,实现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双赢。同时,依托渭南湿地生态优势,发展生态旅游、观鸟经济等绿色产业,推动新能源产业与生态保护、文旅产业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