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讲师刘禀乾、市政协委员田毅反映:当前,我市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严重短缺,直接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应予高度重视。
为此建议:
一是建立实习心理教师驻校制度。每年从渭南师范学院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科学教育专业中遴选至少50名高年级学生,派驻到各县(市、区)心理健康教师缺口较大的中小学校,进行不少于一学期的全职心理教育实习。派驻学校以农村学校和城区心理健康教育薄弱学校优先。每个实习心理教师负责对接1所学校,每学期驻校时间不少于3个月。实习期满后,由接收学校出具实习鉴定,纳入渭南师范学院学生毕业考核体系。
二是明确实习心理教师教育职责。实习心理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应重点涵盖四方面内容:协助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全员心理健康筛查,对测评结果进行初步分析和分级标注,并对黄色等级(有心理困扰、行为异常,但无明确自伤/自杀风险)的学生每周进行一次团体辅导或个别谈话;协助班主任建立一生一档心理成长记录;每月组织一次面向家长的线上心理健康微课;对于红色等级(有明确自伤/自杀风险、行为或精神状态严重异常)的高危学生,实习心理教师要及时向学校汇报相关情况,使此类学生能够及时转介至定点医院进行专业诊疗。
三是致力形成三方协同推进模式。渭南师范学院为每20名实习心理教师配备一名心理专业导师(职称为博士讲师及以上),导师每月至少到实习学校现场督导1次,现场指导实习教师处理疑难个案、规范咨询记录。接收学校为每名实习心理教师落实一名学校老师,负责协调校内资源、指导家校沟通。实习心理教师每日填写《驻校工作日志》,重点突出心理健康教育方式方法,由导师和学校共同审核签字,作为实习考核的第一依据。每学期末,由市教育局和渭南师范学院联合组织实习心理教师述职评审,对实习心理教师专业能力进行等级认定。
四是加快实现全面覆盖目标任务。在我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考核中,建议将“是否接收实习心理教师驻校”以及“实习心理教师的工作成效”纳入心理健康示范校评选的加分项。同时,市教育局在每年对各县(市、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中,增设“实习心理教师驻校覆盖率”指标,以此推动各县(市、区)积极主动对接渭南师范学院,争取实习心理教师名额。通过以评促建、以督促改的方式,实现全市中小学实习心理教师驻校制度从试点探索推向全面覆盖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