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公路过境段垃圾箱桶侵占路产问题
亟待规范整治
市政协委员王红军、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反映:我市辖区G108蒲城、G210富平、G310华州、G628大荔、S108临渭、S208澄城境内村镇过境路段,垃圾桶违规侵占绿化平台、挤占道路肩边沟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公路通行安全与人居环境品质提升,亟需系统整治。
一是绿化平台遭破坏,沿线植被受损严重。部分沿线村镇将垃圾桶(台)违规设置于公路两侧绿化平台内,平压草坪灌木,造成原本连续的绿化带出现“斑秃”断点,路域植被破坏明显,生态景观受损严重。
二是路肩边沟被侵占,行车安全隐患突出。部分路段垃圾桶违规挤占路肩、骑压边沟,甚至侵入行车视距范围内,不仅堵塞排水设施,还压缩了公路通行宽度,尤其在拐弯道和狭窄路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是垃圾设施破脏乱,极大影响村容路貌。垃圾收集设施缺乏统筹规划,桶体破损污浊、摆放杂乱,与周边乡村乡貌格格不入。加之清运不及时,垃圾外溢散落,极大拉低了过境路段整体形象,背离“和美乡村”建设初衷。
为此建议:
一是全域排查清理,彻底整改存量。由属地政府牵头,按照“全面清退、科学布点、规范建设、长效共管”的思路,对国省干线公路过境路段两侧垃圾桶布设开展拉网式排查,清除设置在公路绿化平台、路肩、边沟、弯道及桥梁200米范围内的垃圾桶(台),同步修复被损毁的植被和路肩,确保公路用地范围“零侵占”。
二是科学规划选址,严守管控红线。坚持“安全、便民”原则,严格执行《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中关于公路用地的规定(即一级公路不少于3米、二级公路不少于2米、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少于1米),在公路用地范围外合理布设垃圾收集设施。优先利用进村路口内侧、村道闲置空地,严禁在视距不良路段设置,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统一标准建设,提升管护水平。由沿线乡镇政府负责,实施垃圾收集点标准化改造,落实地面硬化防污处理,统一配置带盖密闭式垃圾桶及反光标识,按需设置简易围挡,达到设施规范、视觉美观、作业安全。
四是厘清责任边界,构建共管机制。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机制,推行优化提升“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由镇办负责规划选址、设施建设及清运保洁;村组负责宣传引导及日常管护;村民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公路部门加强公路巡查并及时收集侵占路产等违规线索,多方联动,共管共治。
五是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治理长效。将此项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内容,定期督查问责,实现路域环境与人居环境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