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心理治疗纳入基本医疗报销范围
应值得深入研究
市政协委员何万谋、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反映:当前,心理健康问题已成为影响人民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发布的《心理健康蓝皮书: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2023—2024)》显示,我国青少年抑郁症状检出率达15%-25%;另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院长陆林介绍,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国精神心理疾病发病率已达17.5%。
在精神心理疾病治疗中,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物理治疗是三大核心手段。目前,药物治疗和物理治疗已基本纳入国家医保报销范围,但心理治疗尚未纳入,这一短板不仅增加了患者家庭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心理治疗服务的普及。心理治疗作为基础性、根源性且具有持久疗效的核心干预方式,主要通过专业谈话,帮助患者理解自身问题、调整认知模式、改善情绪状态和行为习惯,具有绿色无副作用的优势,同时还能有效减少抗精神病药物的用量,降低药物带来的副作用风险。此外,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还能为“六失一偏”、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正向、柔性的社会心理支持,帮助其稳定情绪、缓解症状、降低肇事肇祸风险,助力其回归家庭和社会,为社会平安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我国广东、北京、上海、湖南、江苏、四川、贵州等多个省份已率先将心理治疗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北京市试点将心理治疗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达50%后,相关门诊量激增40%,患者家庭经济负担得到显著减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在我省范围内,西安市、安康市、榆林市也已先后将心理治疗纳入医保报销。
为此建议:
一是借鉴先进经验,开展试点工作。参考广东、北京、西安、安康、榆林等地的成熟做法,在我市选择公立精神专科医院作为试点,将心理咨询、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重点覆盖儿童青少年抑郁症、焦虑症以及精神分裂症康复期等高发、重点人群,破解此类群体“看病贵”难题。
二是明确报销标准,细化实施细则。结合试点机构实际,合理确定心理治疗项目的医保报销比例、报销限额及报销流程,既要兼顾患者负担减轻,也要考虑医保基金可持续性。同时制定心理治疗服务规范,确保诊疗服务质量,杜绝过度诊疗等问题。
三是强化试点评估,稳步推广落实。建立试点工作评估机制,定期对试点机构的心理治疗医保报销实施情况、患者就医体验、诊疗效果及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优化完善相关政策,及时总结成熟经验,逐步在全市所有公立精神专科医院进行推扩。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做好保障支撑。医保、卫健等相关部门,应协同推进心理治疗纳入医保报销工作,强化试点机构心理治疗专业人才培育,提升诊疗服务能力,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